唐代勤州地望考辨——兼论“勤州”历史称谓的属地归属
引言
在当代地方文史叙事与公共传播中,“勤州”这一唐代古州名,常被用来代指今云浮市,部分官方媒体亦将云浮市与唐代勤州直接对应。然此说法在地方文史研究领域长期存在争议,有研究者及云浮市富林镇地方人士指出,该表述与历史沿革不符:唐代勤州的辖境,仅包含今云浮市富林镇一隅,其核心属地实为今阳春市北部区域,“勤州”作为富林镇的别称更为妥帖,不宜扩大至整个云浮市域。
本文拟结合传世文献与考古遗存,系统梳理唐代勤州的建置沿革,考辨其地望归属,厘清这一历史称谓的核心承载地。
一、唐代勤州的建置沿革与辖境变迁
勤州为唐代岭南道下辖的州县建置,其置废更迭频繁,州治与辖境随建置调整发生过数次变动,核心沿革可梳理如下:
唐武德四年(621),朝廷始置勤州,领铜陵、富林二县,州治设于铜陵县,治所即今阳春市石望镇平地村,辖境涵盖今云浮市富林镇及阳春市北部广大区域。武德五年(622),勤州首次被废,所辖两县改隶春州。万岁通天二年(697),勤州复置,仍领铜陵、富林二县,州治依旧设于铜陵县。长安三年(703),勤州再度裁废,富林县并入铜陵县,属地复归春州管辖。
开元十八年(730),勤州第三次置立,同时复置富林县,仍领富林、铜陵二县,州治徙至富林县,治所即今云浮市富林镇。天宝元年(742),唐玄宗推行全国州改郡改制,勤州更名为云浮郡,郡治仍设于富林县。乾元元年(758),朝廷复改郡为州,云浮郡恢复勤州旧名,同时将州治复迁回铜陵县,治所即今阳春市春湾镇山角百富村。
直至宋开宝六年(973),勤州最终被废,其辖地整体并入春州,这一建置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纵观勤州的建置史,其从初置到最终废止,存续时间合计约250年,始终仅辖铜陵、富林二县,辖境范围稳定在今云浮市富林镇与阳春市北部区域,未发生大规模扩张或收缩,变动仅在于州治的选址迁移。
二、勤州核心属地的三重历史佐证
结合建置沿革、传世文献与考古遗存,今阳春市北部区域,才是唐代勤州的行政核心与历史称谓的主要承载地,而非今云浮市域。
(一)州治设置的时间权重与空间核心
州治作为古代州级政区的行政、军事与经济核心,是判定政区属地归属的核心依据。勤州250年左右的存续期内,州治设于今阳春市境内的时间累计长达222年,占其总存续时长的近九成。
具体而言,勤州州治在阳春境内的时段分为三个阶段:其一,武德四年至武德五年(621-622),州治设于铜陵县(治今阳春石望镇平地村),时长1年;其二,万岁通天二年至长安三年(697-703),州治仍设于铜陵县(治今阳春石望镇平地村),时长6年;其三,乾元元年至宋开宝六年(758-973),州治设于铜陵县(治今阳春春湾镇山角百富村),时长215年。
反观勤州州治设在富林县(即今云浮市富林镇)的时间,满打满算只有开元十八年到乾元元年(730-758)这28年,占勤州整个存续历史的比重刚过一成。更值得厘清的是,这28年里,还有天宝元年(742)到乾元元年(758)整整17年,当时的勤州正式名称是云浮郡,根本不叫“勤州”。算下来,真正以“勤州”为名、州治设在富林县的时间,其实只有11年。更何况,就算看整个勤州的管辖范围,也只包含两大块:一块是如今云浮市的富林镇,另一块就是阳春市的北部。不管是看管辖的地理面积,还是当时的人口规模,阳春北部都是勤州实打实的主体部分。从行政中心的设置时长、权重占比,再到辖区的主体构成来看,勤州的核心属地无疑是阳春北部,绝非整个云浮市域。
(二)传世文献中“勤州”地名的历史存续
勤州废止后,其历史地名并未随之消失,而是在地方史志中长期延续,且相关地名遗存均集中于今阳春北部,成为其核心属地的重要文献佐证。现择取数则史料列于下:
明崇祯《肇庆府志》卷八《地理一》明确记载:“有古勤州水。在(阳春县)城北八十里顺阳都,源出狼狂山,流十里,与云门水合,东南流入于漠阳江。”
清《大清一统志》卷三百四十五亦载:“勤州水在(阳春)县北八十里。源出狼狂山,流十里合云霖水,入博学水。”
民国《阳春县志》卷一《舆地》则进一步载“古勤州水在城北五十里顺阳都,出狼狂山。上合圭冈大水、小水三源,经湾口。湾口上至飞鹅头,属高冈堡界。有古舟湾,深二丈,长五里,水势平缓,为泊杉竹之良港。至渡头合博学为西河,东南流入漠阳江。”
从明清至民国的史志中,均将“勤州”相关的地名锚定在阳春县北部区域,足见在传统地方叙事中,“勤州”的历史记忆始终以阳春北部为核心载体。
(三)铜陵县治遗址的考古实物印证
当代考古发现的两处铜陵县治城址遗存,为勤州核心属地在阳春北部提供了实物证据。两处城址均位于今阳春市境内,且为勤州长期使用的州治所在地,城址格局与遗存保存相对完整,可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
其一为石望镇交明平地村铜陵县故城址。该城址三面靠山,南向铜陵垌,坐拥4平方公里开阔田垌,城基南北长160米,东西宽106米,占地面积约16960平方米;城址前留存有护城河遗迹,长262米,宽34米,深1.7米;残墙遗迹长257米,底宽6.7米,面宽1米,高1.2米,城址格局清晰。
其二为春湾镇山角百富村铜陵县故城址。该城址呈长方形,坐北向南,四周城墙均为灰砂土墙,墙厚1.15米,城体长120米,宽90米,城池东西南北四角均筑有炮楼,总面积达10800平方米。
两处城址均为勤州州治的核心遗存,是判定勤州核心属地的关键实物依据。
三、对当代“勤州”历史称谓使用的辨析与匡正
今阳春市长期以“春州”为别称,源于其在唐宋时期主体辖境长期隶属于春州,这一称谓符合历史沿革。但从历史细节来看,今阳春北部区域在唐代曾长期隶属于勤州,作为勤州州治所在地的时间长达222年,是勤州政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将阳春北部称为“古勤州”,具备充分的历史依据。
而当代将“勤州”与整个云浮市绑定的叙事,存在明显的历史偏差。唐代勤州的辖境中,属于今云浮市的区域仅有富林一镇,且该地仅作为勤州州治11年,既非勤州的初置之地,也非其长期行政核心,更非勤州历史地名的存续载体。因此,将“勤州”作为富林镇的历史别称,符合历史事实;但将其扩大至整个云浮市域,既与勤州的建置沿革不符,也忽视了其核心属地在阳春北部的历史本貌。
结论
唐代勤州自武德四年初置,其后废设多次,至宋开宝六年废止,存续约250年,始终辖铜陵、富林二县,辖境涵盖今云浮市富林镇与阳春市北部区域。从州治设置的时间权重、传世文献的地名存续、考古遗址的实物印证三重维度均可证实,今阳春市北部区域是唐代勤州的行政核心与历史记忆的主要承载地,而云浮市域仅富林镇一隅曾隶属于勤州,且仅为短期州治所在地。
历史地名的当代使用,需以历史沿革与史实本貌为根本依据。“勤州”不宜作为整个云浮市的代称,其更适配的指代范围,应为作为长期行政核心的阳春市北部区域,以及作为短期州治的云浮市富林镇。唯有厘清历史脉络,方能实现对古地名的准确传承与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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