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月7日报道 新交通法规实施后,引起广泛热议,针对以前多次发生因“毒驾”造成人员伤亡案件,记者采访了吉林省长春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不能申领驾驶证。

长春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