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013年11月17日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通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今年11月25日起,召回部分大众、奥迪和斯柯达汽车,共计640309辆。极端情况下,召回车辆变速器中使用的合成油可能引起变速器内部供电线路故障,导致变速器无法正常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相关企业将免费把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变速箱齿轮油从合成油更换为矿物油,同时免费为用户提供最新的控制软件。
这是大众及其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今年就DSG变速箱相关缺陷在中国市场进行的第二次召回。今年3月16日,针对大众公司DSG变速器故障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曾经表示,已依法通知大众公司实施召回,大众公司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质检总局将责令召回。此后,大众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召回相关缺陷汽车共计384181辆。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变速箱内机电单元的电子故障或者油压不足,可能导致动力输出中断,存在安全隐患。解决方案是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改进的变速箱机电单元,并免费为用户升级最新的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由此可见,大众两次对变速箱相关缺陷的召回故障点并不完全一样。这证明中国消费者在长达几年的时间中,对大众DSG变速箱的投诉和抱怨可能需要不同的“治疗方案”加以解决。有趣的是,在大众本次召回过程中,大名鼎鼎的大众双离合变速箱的简称DSG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召回消息中。虽然具体原因厂家并没有解释,但缺陷本身与DSG变速箱有关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大众本次DSG变速箱问题的召回,记者认为首先不能进行“妖魔化”。任何一个品牌的汽车,都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埋下先天性群发缺陷,只要厂家能真正做到对消费者负责、对公共安全负责,及时主动地依法承担起召回责任,就应当获得各界的认可。
但是,记者注意到针对大众本次的召回,业界也出现了一些杂音。例如,有声音认为大众本次召回无关安全,这就犯了常识性错误。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规定,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而对于汽车产品而言,变速箱因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有可能造成动力输出中断等安全隐患,一旦故障车驾驶人正在高速超车,尤其是借道逆向高速行驶超车时出现,安全隐患则更高。
记者认为,其实厂家召回提不提DSG这个简称并不重要,关键是对待中国消费者的态度是不是真诚的,对待中国召回法规的监管是不是尊重的。大众DSG问题在中国市场已经持续了几年,从置之不理,到提供超长延保,再到两次不同故障点的召回,漫长的解决过程与大众表示的“对中国市场高度重视”形成了一定反差。
此外,对于DSG这种被“神话”的技术,中国消费者也应当辩证理性看待。一方面,双离合技术在传统内燃机节能减排方面确实有高效的表现;另一方面,其大范围出现的技术缺陷也提醒我们,先进技术在磨合初期有可能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隐患。对此,唯一的解决之道是真诚地对消费者负责、对公共安全负责,不能打任何折扣,不能有任何傲慢。
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最近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共实施汽车产品召回97次,涉及车辆269.4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3次和134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114.6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2.5%。由此可见,今年1月1日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汽车召回制度执行力的提升起到了巨大的推动。这也再次证明,只有我们把法规环境建设得越来越严格,跨国巨头对中国市场的重视才能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对获取利润的重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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