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网易汽车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易汽车12月7日报道 2013年上半年,国产汽车产销规模首次双双跃过千万“量级”,呈现“逆市上扬”。作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进口汽车市场在达到“百万量级” 市场规模后,对市场需求的期望过高,出现供需不平衡局面,整个行业也呈现库存压力犹存、需求放缓、结构调整、竞争加剧的局面。

如何适应新的市场新形势?如何共担行业责任、谋求有序发展,在政府的支持下推动厂家、经销商、消费者等多方共建中国进口汽车市场未来新秩序?这是行业内外人士共同关注的话题。以“共担责任与有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12月7日在北京举行,从多个角度对中国进口汽车市场进行探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机电处副处长李巍阐释了三包和召回的区别。他称,三包集中在家用汽车产品,可能主要是以乘用车产品为主,而汽车召回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相应汽车种类。此外,时间周期也不同,2004年出台的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有一个10年的期限,但是汽车的召回条例取消了这样的限制。三包更多的是在厂商明示的担保期内,而召回的话实际上是涵盖汽车的承受力。三包更集中的是恶劣的产品质量问题,而汽车召回更集中在产品的安全缺陷上。

以下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机电处副处长李巍的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与会嘉宾上午好,受本届论坛邀请,我们来介绍一下2013年进口汽车的检验监管情况。基本上来讲大家都很清楚相应的几个工作,所以概况我会论述一点,另外根据论坛的建议,我可能会花比较长的时间来介绍一下三包的情况,请大家注意一下聆听。

主要的内容大概分三个部分,第一个是进口汽车的缺陷处置情况,第二个是三包规定的解读,第三部分是进口汽车进行三包备案的情况。

前10月处置缺陷汽车44万辆

进口汽车缺陷处置情况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是对于新车的检验情况,新车检验过程当中发现缺陷的比例是比较低的,取决于前期实验的结果,包括口岸检查项目的问题。1到10月份总共进口新车8万多批,检出不合格的1216批。

第二个部分是1到10月份,质检总局和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机构处置的进口汽车缺陷情况一共有63例,大概涉及44万辆车。

中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是在国内市场实施召回的58例,大概43万辆,需要指出这中间是有10例是受到我们进行事先调查的结果,大概涉及12万台车。在口岸上进行整改的4例,大概5千多台,有退运的一例,大概108台。

下面进入第二个部分,也就是关于三包规定的解读,大家对这个事都很关心。实际上三包的规定去年在总局就已经发布通过,今年10月1号开始实施,中间给了比较长的准备时间,也是为了让业界能够对这个规定有充分的理解,做好相应的准备,尤其是零部件和自己本身的经销体系的介绍。

这里面有一个规定,规定下面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文件,有一系列的标准,同时有一些规范措施。这里比较重要的重点是关于汽车外型的术语定义,这跟三包是密切相关的。第二个是零部件种类的范围和三包凭证,第三个是信息备案和人员的管理办法,第四个是最近刚刚发布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包括未来我们可能出台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规范等等。所以在一个规定下配套了相应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大家对这个规定的理解一定要参考规定和相应的文件来看,来阅读,这样理解的会更加清晰、更加准确。

基本来讲三包的概念是我们国家推进性标准里提出的,编号是29632-2013,这里面规定汽车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和修理者载质量担保期内,因为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三包的规定跟美国的柠檬法案关系比较类似,调整的都是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三包在立法阶层上是政府部门的部门规章,柠檬法是美国各个州的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因为质量问题带来的不合理的维修次数和维修时间,规定了退、换车的条件和质量争议处理的渠道。

这里还有一个质量担保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美国的法典里头有一个相应的区分,明示担保和默认担保,明示是厂商配合相应文件上的指示,默认担保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里对三包和召回概念做一个区别,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是现在负责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三包集中在家用汽车产品,可能主要是以乘用车产品为主,而汽车召回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相应汽车种类。管辖的生命周期也不太一样,三包更多的是在厂商明示的担保期内,而召回的话实际上是涵盖汽车的承受力,这里头从条例的规定上大家可以看出来,2004年出台的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有一个10年的期限,但是汽车的召回条例取消了这样的限制。适用的范围也不同,三包更集中的是恶劣的产品质量问题,而汽车召回更集中在产品的安全缺陷上。

三包规定上来讲一共是九章48条,从总则,消费者的义务、销售者的义务,三包的责任规定,三包的责任免除和相应的法则。在章节上来讲的话还是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有一定的逻辑联系,条款之间的关联度特别高,很多条款实际上是前后关联的。在法条的表述上用了一些汽车相应的术语,所以对一些理解上来讲可能造成一定的困难。

目前适用于乘用车,包括普通的乘用车,活顶的,高级的敞篷,不包括专用的乘用车和商用的乘用车辆,大家可以参考我们的汽车标准分类来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头的短头乘用车根据质检总局2013年的第7号公告规定,短头乘用车的三包实施从2014年10月1号开始。

对规定的解读来讲一般我们有两个比较公开的发布渠道,第一个是质检总局的网站,www.aqsiq.gov.cn,这里面主要公告相应的规定和文件。还有一个为了大家进行相应的备案和政策的解读,质检总局设了一个专门的网站,叫做“汽车三包网”,这主要是两个信息公开披露的渠道。现在关于三包的规定因为各个方面都有非常热切的盼望,所以质检总局也编纂了相应的释义,这本书现在已经正式印刷出版了。

目前来讲根据我们的统计,在目前进口汽车的相关方,在我们的三包信息中里头备案的,目前生产者有32家,品牌43个,涉及到的车型系列大概230个,具体的车型大概858个,应该是到今年11月份的情况。

三包的概念来讲更多是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一个类似于公共治理的概念,不再是依靠传统的政府部门来相应的规范和约束,更多的依赖跟汽车相关的各方,消费者、厂商,包括相关的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威权组织,我们来共同处理这样的问题。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也会表现出很多方面,可能现在对于消费者的期望,包括很多厂商的期望现在规定还有一些差距,但是我们做的就是先出台一个相应的管理规定,我们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处理,根据现实的情况逐步调善,争取调整到比较好的程度。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