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8月21日报道 前(19)日,记者从交警直属四大队获悉,在近期“打非治违”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车辆17年未参加年检仍然在道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对车辆予以暂扣的处罚。

据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介绍,18日下午,一辆车牌号为川B15***的绿色车辆,在行至高新区神州时代名城二环路引道处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经执勤民警查验,发现该车截止1998年9月就未按规定参加年检,逾期审车时间已经长达17年。

民警随即通过网上系统查询到,该车辆在1997年首次登记,检验有效期也在1998年9月20日终止。从那以后,该车再也没有进行过年检。该车状态也已显示为强制报废,但是车主仍在开车上路。

执勤民警对该车依法予以暂扣,并告知该车驾驶员到交警直属四大队违法处理办接受处理。最终车主得到了吊销驾驶员驾证,罚款1000元,车子暂扣的处理。

根据规定,一般的非营运小型汽车6年内,每两年必须检查一次;6至15年的车必须一年检查一次;对于15年以上的车一年则必须两次。“希望车主都能按时将车辆进行年检。”民警说,未参加年检就直接上路,没办法及时发现车子里面的问题,很可能在不知不觉间造成交通事故,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严重威胁,最终可能造成无法预估的大麻烦。

记者了解到,针对车辆逾期未参加年检等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除将加大对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外,车辆管理部门早在今年4月就推出966669短信提醒业务,提前短信告知即将年检的车主。但是由于大部分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都随着时间有了变动,大量固定电话被弃用,很多车主都没能收到信件,所以造成提醒没办法到位。

交警部门提醒,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驾驶员朋友,可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交管部门进行号码变更,也可在执勤交警处进行手动登记。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及时到交管部门变更联系方式,以便享受车管所“催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