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路面执勤的交警来说,奇葩事真是常常能碰到。

近日,杭州交警在查处一起25次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时,遭遇到了司机的暴力抗法,民警竟被顶出数米。

更奇葩的是,在被截停后,司机竟然还报警声称交警要“谋杀”她,抢走了她的“奔驰车”。

25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顶着民警前行数米后驾车逃逸

12月12日上午8点10分左右,一辆红色别克轿车行驶至建国北路环城北路口附近时,被杭州交警下城大队的民警拦截,因为司机已经有25次交通违法未处理了。

被拦下来后,驾驶员徐某竟然拒不配合检查,民警在车头前方示意,徐某不理睬,甚至顶着民警前行了数米。

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在民警的一再后退避让的情况下,该车迅速加速,向体育场路方向逃逸。

见状,现场执勤交警窦警官立即请求大队协调指挥临近路口拦截该车,自己则驾驶警用摩托车尾随,最终在建国北路体育场路口拦截了这辆别克车。

此时徐某又想故故技重施,试图倒车来摆脱民警拦截再次逃逸。恰好此时TPTU机动队增援警力已到达现场,用两辆警用摩托车封阻该别克车前进和后退的路线,最终控制了该车。

驾驶员反咬一口报警声称:

“交警要害死我,还把我的奔驰车抢走了”

待窦警官走到驾驶室旁,发现驾驶室门窗紧闭,而徐某正在打电话,还不时向民警指指点点,情绪激动。

窦警官敲窗要求徐某下车接受检查,但是徐某拒不配合。无奈,民警只能趁徐某降下车窗向民警喊叫的时候,迅速打开车门,将其控制。

原来,徐某当时正在打电话报警,声称交警要害死她,要“谋杀”她,还把她的奔驰车抢走了,要交警还给她。

反咬交警蜀黍一口的徐某,要吃下自己种下的苦果了。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徐某所驾驶的红色别克轿车已依法被交警扣留。同时,徐某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下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交警郑重提示

阻碍民警执法后果很严重

作为公民,必须尊重法律,服从法律权威,而警察执法是法律意志的体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公民配合警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冲突。

如果对警察执法持有异议,可以记下执勤民警的相貌特征、警号等识别信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申诉,而绝不能用暴力阻碍执法,否则后果很严重:

1、辱骂执法警察,会被直接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妨害执行公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中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