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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3月26日报道 3月26日,工信部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公示名单。由于自2018年2月发布第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来,72款新能源汽车车型在12个月内并无产量或进口量,因此将从《目录》中“移除”。

根据公示名单,72款车型中包括了北京汽车EU300、EU400、EX400、比亚迪唐、知豆D2和D3、上汽通用五菱宝骏E100、云度π1和π3、广汽传祺GS4EV和长城欧拉iQ5、吉利帝豪PHEV、力帆330EV等多家乘用车企旗下车型。

拟撤销第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乘用车车型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车辆型号目录发布产品名称
1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J7000C5E10-BEV北汽新能源EU300
2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J7000C5D1-BEV北汽新能源EU400
3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J7000U3D8-BEV北汽新能源EX400
4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BYD6490STHEV2比亚迪唐
5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YDE7000BEV2F云度π3
6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YDE7000BEV1F云度π1
7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YDE7000BEV2E云度π3
8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GAC6450BEVA0A传祺GS4 EV
9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HX6308BEV红星X1
10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HX6340BEV红星X2
11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LZD7001BEV03知豆D2
12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LZD7002BEV02知豆D3
1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LZW7001EVABB宝骏E100
1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CC7001CE01BEV欧拉iQ5
15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MR7152PHEV03帝豪PHEV
16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LF7004JEV力帆330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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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工信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目录》管理。2018年3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表示,将为《目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据此该次公告,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就将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根据规定,从《目录》撤销的车型,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

同时,已从《目录》撤销但需恢复资格的车型,企业需要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查通过后列入《目录》。

不过,可以看到,撤销车型基本不是在售车型型号,而由于部分参数不同,车企会为同一产品申报多个型号,撤销某几款车型并不会影响车企产品实际销售。

以下为拟撤销第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全部车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