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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5月24日报道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

交通运输部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通知指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ETC推广普及至关重要。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通知要求,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屯。按照计划,到2019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通知强调,要每月通报各地ETC安装率和使用率等指标,组织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

据悉,截至5月22日,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9个省(市)人民政府已经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其中江苏、安徽、重庆、四川、陕西5个省(市)已将ETC发行任务逐级分解到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