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一女子公交上因1块钱抢夺方向盘获刑3年!事发车辆密集路段

今年1月11日,湖北咸宁市胡某搭乘公交车时,因驾驶员对其投币的数额有疑问,胡某与驾驶员发生争吵。

南都记者了解到,当日,胡某拿着准备好的两元纸币投币上车。结果钱投下去后,司机误以为她只投了一元纸币,司机让胡某再投一元。胡某因此与正在驾驶的司机对峙,并抢夺其方向盘,司机被迫靠边停车,没有发生严重后果。案发地点系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当日警方接警调查后,对胡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庭审现场。

5月30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

咸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在公交车或客车上动手干扰正常驾驶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一旦构成此罪,最少三年起,最高判死刑。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黄小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