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据天津银保监局11月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华泰汽车金融”)存在库存融资贷款“三查”不尽职,天津银保监局决定对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正式对外开展业务。据悉,这已经不是华泰汽车金融第一次收到行政处罚,据天津银保监局今年1月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董事、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以及库存融资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张秀根和张冬梅分别被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