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汽车综合12月14日报道 天天在路上行驶,每一位司机都要谨慎再谨慎,过分的自信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发生。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案例,希望广大司机可以引以为戒。去年10月13日晚,朱某驾车进入宝山某小区。正当他在小区道路拐角处找停车位时,男子乐某突然趴在朱某副驾驶车窗上,嘴里含糊不清地不知在说些什么,朱某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就劝男子乐某走开。

但过了十几秒,已离开的乐某不知怎么又回来趴在朱某副驾驶车窗上,嘴里仍说着听不懂的话。朱某感觉很厌烦,便用手指着乐某喝斥他离开,乐某不为所动。

这时,朱某对乐某无故滋扰致使自己无法停车的行为已然十分生气,他便下车,对着乐某胸前推了一下,乐某往后退了一步倒在地上。

见乐某倒地未起,朱某便拖拽着他,将他放在了路边。正当朱某准备开车继续找车位时,他发现放置乐某的地方是个光线较暗的转弯角,于是朱某返回乐某身边,将他拖到了小区大转盘的中央道路上。

事后朱某回忆,当时围观的人很多,自己把乐某放置的位置是小区“大转盘”旁的人车共行道,边上还有快递驿站,来往行人较多,所以觉得乐某在那儿不会有什么危险,便离开先去停车。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之后短短的几分钟内,悲剧发生了。

在朱某刚刚离开后,戴某某驾驶着一辆面包车从小区驶出,“大转盘”附近是其必经之路。当他从停车位置行驶至“大转盘”西侧,右转弯准备从东门离开小区时,突然感觉车子上下颠了一下,好像从什么东西上碾轧了过去。戴立马停车下车检查。他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靠近时一看周围有血迹,还伴随着一股酒精味。他摸了男子的头部、手臂及双腿,见没有反应,立马打了“110”和“120”。

医务人员到场后确认男子已经死亡。而该男子就是之前被朱某放置在“大转盘”道路中央的乐某。随即,民警至该小区朱某住处将朱某抓获。

山区检察院经过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综合侦查实验结果及朱某和相关当事人的供述后认为,被告人朱某预见到被害人可能会被车辆压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自信被害人所处位置相对安全、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而离开,致使被害人被车辆碾压 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肇事司机戴某另案处理中。朱某不经意间的处理,没想到会招来这么大的麻烦,小编提醒大家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急躁,理性处理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