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运厅、公安厅发出《关于开通专门用于货车通行的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紧急通知》后,浙江省内第一批4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2月8日恢复开通。

自1月25日起,浙江省内多条高速公路收费站临时关闭。上述《通知》要求开通货车专用车道、专用收费站,完善相关交通设施,保障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同时保障检查力量,确保受控通行。未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均应设置一条应急运输专用通道,实行客货分离;已封闭的高速公路互通收费站,原则上各县(市、区)至少开辟一个货车专用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