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第一条提到,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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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措施》中明确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广东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

此外,针对汽车,广东省还将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全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支持整车企业开展多品牌联合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金融保险、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此前,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均推出了提振汽车消费政策,如,从2020年3月至12月底,广州市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佛山市则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简化购车登记手续、加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提升汽车金融服务质效等多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