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强

2024年4月13日11时许,一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小区门口超车时,与顺行左转弯的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相撞后,又与对行小型轿车相撞,致一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顺行左转弯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逃逸。

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民辅警接警后火速到达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寻找周边监控,详细了解逃逸三轮车特征。根据调查获知:逃逸三轮车为带棚电动正三轮车摩托车,该三轮车顶及车厢为深蓝色,驾驶室门为浅蓝色,车头为绿色,车辆三色特征明显,事故发生后驶入道路北侧小区。

勘察完事故现场后,民警进入小区挨栋排查,当时未找寻到逃逸车辆。民辅警将排查范围缩小到东疏镇某村庄,接下来的12天里,民警带领辅警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之外,全身心扑在案子中。

4月25日,当排查至某户时,发现该嫌疑车辆与逃逸车辆款式吻合,只是车身颜色不同,但该车辆颜色明显为后期喷漆,车身漆面还未干透,通过民警的细微观察,虽然车漆从新喷过,但是车辆内部某些特征并未改变,虽然车辆所有人矢口否认肇事逃逸,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却无法抵赖。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