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女子购买新车,因为单位的停车系统识别困难,每一次都需要找保安来打开栏杆,特别麻烦,于是按照临时牌照,自制了一张放大版的,贴在车牌位置上路,被交警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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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北省襄阳市的王女士,最近购买了一辆新车。因为正式牌照还没有下来,她的出行都使用临时牌照。

但是王女士却碰到了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王女士的工作单位使用的是无人值守的停车场,临时牌照又比较小,系统没办法进行识别。所以她每次都需要去找来保安,帮忙打开栏杆,才能进出。

一次两次的找人帮忙还行,但是时间久了,王女士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王女士本身就从事设计行业,于是她想到了一个办法,根据临时牌照上的号码,按照真实车牌的大小,自己制作了一张纸质的放大车牌。

2024年5月10日,王女士开车来到了单位门口,拿着自制的车牌,在停车场栏杆前比划了一会儿,方法果然奏效,竟然被系统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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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王女士就将这个放大号车牌,用透明胶贴在了车牌位置,上下班也就方便了。

2024年5月13日,王女士开车去单位的路上,被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来了,交警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惊呆了,随后将王女士带到交警大队。

王女士将自己的情况跟交警做了讲解,说,我想这是一个真号,就是为了进出单位方便使用的。

随后,交警认真核对了王女士车辆的行驶轨迹的监控视频,发现王女士在主观上不存在编造、伪造车牌号的故意,最终认定王女士不存在违法的行为,但是不提倡这种做法,对其做了批评教育。

此次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关于车牌都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车牌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46条规定,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核发号牌的,车管所应当核发临时牌照,可临时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王女士的行为违不违法?王女士悬挂了自制的纸质车牌上路,虽然车牌内容是根据真实的临牌信息制作的,但其实这种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但为何交警判定王女士不违法呢?这里就涉及到主观违法和客观违法。王女士是在客观上触犯了法律,但是她主观上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制的车牌去做违法的事情,而且危害也偏小,所以判定她无罪,口头教育是一种非常妥当的措施。

再次,为交警的判罚点个赞。法律法规规定了详详细细的各个方面的事情,作为普通的老百姓不可能全部都了解。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老百姓心里面知道这是违法的,不能做的。但有些事情,在认知当中认为理所当然的,也有可能会触碰到法律,这就属于客观违法。

例如,酒后骑自行车也属于醉驾。在《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了,驾驶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但是在很多人们的认知当中,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对客观违法的判罚容易出现争议。襄阳交警能做出不违法但是批评的判罚,是非常不容易的,必须点赞。

最后,虽然临时牌照的使用有时间限制,不是很长,但是临时牌照面临的停车问题,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着手去解决这一问题,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