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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男子长年在外,房子竟被人偷偷卖了

来源|西海都市报

5月10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从上海将一名在房产交易中买卖他人房产,涉嫌合同诈骗的嫌疑人押回西宁。

“警官,我的房子被人卖了。”前不久,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王某报警。王某称,他因长年在外地生活,很少回西宁,于是请朋友赵某帮忙,拿着家里的钥匙带买房者看看房,谁知,赵某居然悄悄把房子卖了,家里已有人居住。

接警后,民警走访调查发现,王某所说的房子是一套位于城西区的公寓。2021年,赵某以房主的身份,与他人签订合同,以5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人,房子卖出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赵某是谁?民警深入调查发现,他是北京人,今年40多岁,在西宁本地从事房屋装修生意。2019年10月,赵某私下与买房者签订合同,非法将他人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120万元的价格转卖。

由于赵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将他列为网上追逃人员。5月初,他在上海落网。5月10日,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将赵某押回西宁。

据赵某交代,因为他长年从事房屋装修工作,认识了不少人,很多人愿意让他帮忙卖房子,找买家。前几年,因为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他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把他人的房子卖掉了。

办案民警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屋时,要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房屋产权调查,查询相关房地产抵押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如发现房主不明确或者有房产被抵押等情况,应谨慎签订购房合同。此外,卖房者在出售房产,需要委托时,应该明确约定委托事项,以免被骗。

目前,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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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日月山埋尸案罪犯马成被执行死刑

来源| 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8·07”日月山埋尸案罪犯马成执行死刑,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马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成上诉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对马成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认定的马成主要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马成死刑。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马成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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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警曝光4起典型案例

来源|青海交警

青海交警曝光4起春季整治行动期间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春季整治行动

为有效应对春季交通安全风险,

化解交通安全隐患,

集中治理人、车、路、企

交通安全隐患,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通行环境。

现就春季整治行动期间

4起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

减少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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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5月4日凌晨5时45分许,驾驶人落某驾驶号牌为青AVY***的小型轿车沿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227国道前往河北乡,当车辆行驶至同德县河北乡虫草采挖季交通执法检查站,在接受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处时,民警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民警对落某某现场进行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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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4月30日上午8时许,海北州藏族自治州门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浩门镇锦绣大道执勤执法在对号牌为青C573**号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王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闻见其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即对王某某现场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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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4年4月26日10时20分许,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贵乌线35公里处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在对一辆牌号为青E0****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人三某某某持C1的驾驶证,违法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三某某某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三某某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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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4年4月25日13时许,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卡中队民警沿国道214线巡逻至28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悬挂车辆机动车号牌异常,前号牌使用了“VIP”字样遮挡物,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求某某某为躲避交通违法电子抓照,心存侥幸将车辆号牌进行遮挡。当执勤民警让求某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不能出示驾驶证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

民警依法对求某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200元合并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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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西宁在线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