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还驾车上路,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一调查不要紧,这司机竟然在前天也因酒驾被查到过,屡教不改还侥幸上路,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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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午间,淄博市沂源交警大队东里中队错时勤务,在沂源县南崔路西里路段设立检查点,扎实开展酒醉驾午查行动,14时23分,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CE***3号轻型栏板货车在由东向西行至西里变电站路段时,突然在路边停车,心虚的行为让民警觉得肯定有蹊跷,便立即上前。刚到车边,就发现该车驾驶员孙某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随后,带其到医院进行静脉血抽取,送鉴定中心进行乙醇含量测定,鉴定结果为:在孙某某的血液检材中检出了乙醇成分,含量为:129.18mg/100ml,孙某某的行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后经调查,在2024年5月1日,也就是这次被查的前天,孙某某刚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其他大队给予了行政处罚。5月14日,孙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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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沂源县发生的多起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酒驾造成的,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希望大家吸取教训,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冯长冰 张琳)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