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码头铺中队成功破获一起损坏交通设施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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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8时30分许,该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辖区万家岗村吕家屋场路段,一限高杆受损,疑似交通事故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吴波成、陈鲲鹏迅速带队前往事故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限高杆(限高三米)顶部已经脱落,民警根据现场痕迹初步分析判断,肇事车辆是一辆货车,沿万家岗村吕家屋场路段向遇市村方向离去。随后民警沿途寻找视频监控查找线索,对肇事车辆进行追踪,因事故时间发生在夜晚,一直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现场民警便逐一查看沿途电子卡口视频,最后确定了肇事嫌疑车辆,车牌号码为湘G1X2XX,并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信息查询。车主刘某,常德汉寿县人,民警与其联系时,在严肃的法律宣传攻势下,刘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13时31分,民警当场将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与湘G1X2XX肇事车辆受损部位进行比对,经比对,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与肇事车辆受损部位吻合,可以确认湘G1X2XX号轻型厢式货车为肇事车辆,民警遂即将该车辆依法进行了扣留,并将驾驶人刘某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做出了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谢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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