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来金店买黄金、首饰,付款后金店的银行卡竟然被冻结了,民警给的理由是涉嫌诈骗,这样稀奇的事大家听说过吗?
5月3日晚,河南安阳一金店迎来了一对年轻客户,他们自称是情侣,来买黄金
年轻情侣来买黄金不是准备结婚的三金就是给女朋友过生日过节之类的礼物,金店的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这对情侣来到柜台,挑了两个金手镯,一条金项链,还有30克金条。
一次性买这么多黄金,金店的工作人员立马两眼放光,生怕照顾不周丢失了“财神爷”,赶紧又叫来两名工作人员细心地伺候着,心里想着这个月的奖金又稳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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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情侣也没辜负金店三名工作人员的热情款待,最终挑选了总共150克的黄金,总价值86000元,结账时,这对情侣让工作人员稍等,说是让家里人转账过来,家里人也很痛快,86000元很快就一分不少地打到了金店的银行卡上,看到钱到账了,金店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把这对情侣送出了店门,还细心提醒他们拿好黄金,并欢迎他们下次光临。
原以为这是财神爷降临,金店的工作人员非常高兴,都在盘算着这单生意能拿多少提成。
可是她们还没高兴多久,半夜12点多,就被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吓懵了。
那个收到86000元转账的银行卡,竟然被冻结了!
这可不得了,这是店里的收款账号,被无缘无故冻结了,里面还有钱呢,再说了,她们也没做违法的事啊,怎么就无缘无故被冻结银行卡了?!
等到银行上班后,金店的工作人员赶紧打电话询问是怎么回事,可让她们意想不到的是,银行告诉她们这张卡是被公安和反诈中心冻结的,理由是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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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开玩笑吧,她们可都是身家清白的正经生意人,怎么会去做违法犯纪的事呢?
金店的工作人员赶紧给民警打电话求证,结果得到的答案就是涉嫌诈骗,涉嫌诈骗的款项是5月3日晚收到的一笔86000元的转账,报案的人是俞某。
5月3日晚收到的86000元,那就只有那对情侣了。
可是俞某?金店的工作人员反复确认根本没有接待过俞某这个客户,但是民警非常肯定地说就是俞某报的警,是俞某当晚被诈骗了86000元,而收款的账号就是金店的这张银行卡。
此时金店的工作人员才意识到,可能是当晚购买黄金的那对情侣有问题,钱应该是他们诈骗的俞某,他们不敢直接收钱,所以让金店当了冤大种。
可金店作为第三方,事先并不知情,他们打开门做生意,怎么也不会料到客户的钱有问题,做生意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金店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在收到每一笔转账时,都先问问客户这钱干不干净吧,所以,这件事中,金店也是无辜的。
金店的工作人员把事情的缘由跟民警说了,然后希望民警可以把银行卡解冻,不然会影响金店的正常交易。
对于金店的诉求,当地的办案民警表示,因为金店的这个银行卡号确实涉嫌诈骗,所以这件事必须得先上报,他们也需要时间调查案件,会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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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防不胜防啊!开门做生意,谁会想到遇到这样的事啊!
开门做生意,来人都是客,再精明的老板也无法精准辨认出哪个顾客是骗子,是罪犯,更无法分辨哪笔收账有问题,在这件事中,商家确实处于被动地位,很容易就无缘无故被卷入罪犯的阴谋之中。
这种事既然有,那么肯定不会只有这一次,上当受骗的商家也不止这家金店,这件事也说明,目前我们的反诈、防诈骗系统还是存在漏洞,我们的反诈民警还是得加强监督力度,而个人的防诈骗意识也有待提高。
这起事件中,金店确实是无辜的,如果要解冻银行卡,那么这86000元该如何处理?是还给俞某还是判定为金店的正常合法收益?
如果还给俞某,那么金店的损失谁来赔偿?如果判定是金店的合法收益所得,那么俞某怎么办?钱已经找到了,不还给俞某,这事也说不过去啊!
难道这损失就必须是金店或者俞某承担?那对情侣骗子就白得150克黄金?
唯一能解决此案的就是尽快把那对情侣找到,让他们归还金店的黄金,然后桥归桥路归路,金店和俞某都不用承担损失,让骗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这就必须给办案民警时间了,让他们尽快抓到这对骗子,只不过在抓到骗子之前,金店和俞某肯定会心急如焚的,毕竟他们都是受害者。
搞不明白,去银行取现金超过5万就要被各种询问,可为何转账却连点提示都没有呢?银行系统,是不是也要改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