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亚平 通讯员 邢渊  沈家乐

掌上咸宁报道

5月13日至5月19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15日,在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共同举办2024年咸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活动。市直各单位节能环保工作管理人员、市区两级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温泉、浮山、永安办事处负责人以及综合办公区各单位干部职工等近200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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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围绕“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宣传主题,聚焦“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成效,以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绿色实践,强化法治教育,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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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徐小燕为活动致辞,充分肯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争做绿色低碳的排头兵、践行者和宣传员,副主任陈威通报2024年一季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情况,市环卫局副局长黄斌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徐闱萃解读《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本次活动还组织参观了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区智能化一站式垃圾分类服务亭,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兑换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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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用政府规章的形式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法治体系,标志着我市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和规范上升到新的高度。《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过程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公共机构要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分类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优先采购和使用保护环境的产品、设施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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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节能环保工作管理人员纷纷表示,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积极投入到节能降碳、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等绿色实践中,并带动家庭和身边的人,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咸宁绿色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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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在全市公共机构共同努力下,工作成效明显。全市346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建成国家能效领跑者1个、国家级及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2个;建成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和示范学校11个,于2020年底实现市城区625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4个示范案例被评为全省、全国能源资源节约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2023年市本级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5%,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新增充电桩494个。市直及各县(市、区)采用市场化方式,试点试行合同能源管理;在机关食堂实行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大力推行“小份菜”“半份菜”供餐模式;在全面禁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竹代塑”新路径。

责编:聂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