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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1年,某外卖平台推出商品补贴活动,给予参与活动店铺申报的活动商品进行一定金额的补贴。方某在该活动中发现了一平台漏洞,随后就利用这点开始骗取平台补贴款。

客户到他店里买水果时,方某就引导他们到外卖平台下单其本不想购买的活动水果,再利用平台漏洞。客户付款后,方某并未按客户下单情况给予相应的活动水果,而由客户在店内任意挑选,方某还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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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开头的这单原价559.8元的订单里,店铺红包高达455.6元。而方某通过虚假发货完成订单,后续就骗得平台活动补贴款46元。

这些异常的订单,系统曾2次自动对店铺商户作出警告、冻结平台提现账户、追缴补贴款等处理。而方某被处罚后并未引以为戒,为提高收入,仍继续实施诈骗。

2022年1月中下旬,平台工作人员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了这几家店铺的异常订单,经派人暗访后,发现存在刷单诈骗的情形,遂报警。

那么,被告人方某虚构交易,骗取外卖平台的活动补贴,其行为是普通诈骗,还是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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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金额以及行为性质

检察机关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引导公安机关

补充调取平台活动方案、活动规则、活动合同

询问被害单位授权人

查明其所提供的《订单明细表》中

各项数据内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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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6日,被告人方某作案时与外卖平台订立以财产为内容的合同,其在履行该活动合同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引导客户在其外卖平台经营的6家店铺,虚假购买指定活动商品,后利用平台漏洞,骗取合同所涉及的活动补贴,其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构成合同诈骗罪。扣除平台佣金、冻结资金及方某之前补缴的补贴款,涉案金额35万余元,较公安机关认定的增加了34万余元。

该案由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提起公诉

2024年2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方某犯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方某已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坦白、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护企,护航高质量发展

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追赃挽损工作相结合,通过释法说理,敦促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另查明,方某的妻子明知方某骗取外卖平台补贴,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收取并转移补贴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开展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查。

此外,针对被害企业存在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防控措施较为单一,对平台商铺的经营资质监管不严,日常法治宣导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去已病”“治未病”,堵漏建制,稳健发展。被害企业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将加强日常法治教育与监管,持续优化风控系统和监管体系,多措并举,查缺补漏,做到“技防”+“人防”一体化推进,使监管体系更为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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