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港南税宣小分队站在批发部门口,给退役军人姚建勇详细地介绍退役军人创业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并指导姚建勇用广西税务APP缴纳社保和了解其他税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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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广东务工多年,新冠疫情后萌生了回家乡自己创业的念头。2023年初,他将自己攒存的钱加上一部分信用贷款,筹集了50多万元资金在家乡开了一家批发部,主要批发零食和饮料。“我们对税收知识这块了解得比较浅,感谢税务干部上门来讲解税收政策,对我们很有帮助。”姚建勇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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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没想到聘用退役军人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现有两名退役军人,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自公司与退役军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每人每年可减免0.9万元。”经理谢正茂说。谢正茂2007年—2012年在原成都军区某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到贵港,已经在羽绒行业深耕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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