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5月17日讯(记者 曾辉 通讯员 肖凤云)近日,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办理盗窃燃气、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该局将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燃气、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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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近三年来株洲市盗窃燃气和私接私改破坏燃气设备设施的现象屡禁不止,查处和抓获相关盗窃燃气和私接私改破坏燃气设备设施的案件有200多起。今年4月10日在芦淞区翡翠公园,就发生了一起冒充燃气从业人员私自在运行燃气管道上打孔起火、伤人的恶性事件。偷盗气和私接私改破坏燃气设备设施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导致燃气管道破坏、泄漏,从而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公共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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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燃气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或者非破坏性手段窃取燃气的行为。破坏燃气设备设施是指私自或者指使无资质的第三方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破坏、拆除、更换、封闭等行为。根据纪要内容,对破坏正在使用的燃气设备,足以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当事人,将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而盗窃燃气行为若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株洲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显军表示,为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打击燃气违法犯罪行为,株洲市住建部门和株洲新奥燃气公司共同设立了举报有奖机制,市民群众举报有盗窃燃气和破坏燃气设施设备行为,经查实给予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株洲市住建局 22870050;株洲新奥燃气 22881795、95158。

一审:曾辉

二审:周雪

三审: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