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网易汽车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易汽车6月14日报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吉利威马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

据判决书结果,威马系4家公司(被告)需赔偿吉利控股和吉利汽车研究院(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2018年开始至今,历时6年,吉利主张的威马知识产权侵权案也至此尘埃落定。

判决生效后,威马系4家公司、所有在职或离职员工、威某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供应商,所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数模及其他技术资料应予以销毁,或者移交涉案技术秘密权利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威马方违反停止使用涉案技术秘密义务,应以每日100万元计付迟延履行金;如威马方擅自处分涉案12件实用新型专利,应针对其中每件专利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如威马方未按本案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销毁或者向吉利方移交涉案技术秘密相关载体、发布公告和内部通知以及与相关人员和单位签署保守涉案技术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的义务中任一具体义务,应分别以每日10万元计付迟延履行金。

其中,威马系4家被告为,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回顾:

案件回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吉利控股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高原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发现,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系四家公司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涉案技术秘密。

2018年底,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系四家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2019年9月,该案首次开庭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侵害了吉利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其赔吉利方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吉利控股、吉利汽车研究院和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后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二审主要就以下问题作出了认定和处理。

第一,本案被诉侵害技术秘密行为应该如何分析判断。

第二,如何细化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

第三,如何确定本案的损害赔偿数额。

第四,如何保障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为,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