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交管服务下乡活动的通告
为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摩托车年检等业务,提高农村交管服务覆盖面,横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交管服务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乡服务时间及地点
6月19日:那阳派出所
6月20日:平马派出所
6月26日:石塘派出所
6月27日:马山派出所
办理业务时间:9:00-16:00,中午不午休
二、办理车管业务所需材料
(一)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摩托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属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原件;
3.摩托车合格证原件;
4.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现场购买);
5.注册登记的摩托车。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
4.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三)办理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年检(上线检测)或领取免检标志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明或行驶证原件(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需要年检的摩托车;
3.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现场购买)。
三、注册登记范围及要求
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仅限办理本乡镇户籍的车辆所有人名下车辆登记,且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为排量小于等于150cc的国产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含上线检测)不限于本乡镇车辆。
未尽事宜请联系横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771-7221177。
横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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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姚剑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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