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规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出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是推动专家资源共享、降低专家被“围猎”风险的现实需要。《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适用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货物项目、500万元及以上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分)法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所需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达不到抽取条件,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其他项目等四类项目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管理办法》围绕项目评标过程,细化完善了具体实施程序。主要是细化专家数量分配要求,防止主场成员过多,影响公正评标;优化场地安排机制,副场场地、评标机位、评标专家由系统自动随机抽取,取代人工预约和安排;完善评标活动结束流程,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个人评审表、评标汇总表和评标报告等文件,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下达结束指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离场;完善资料归档要求,主场负责统一管理项目全部电子文档和相关音视频资料,招标人应按规定保存一套完整的项目交易资料,存档备查。

《管理办法》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提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健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完善本地远程异地评标应急处置制度,加强日常演练。(全媒体记者董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