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贾尧)近日,吕梁中院成功调处一起由快递骑手逆行撞伤路人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法官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当场履行赔偿款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2025年,吕梁某快递公司骑手张某为抢时间送快递,逆行过程中不慎撞伤路人高某,致其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约4.8万元。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背后,却牵扯出复杂的责任关系链条。
原来,该快递公司已将揽件业务承包给许某,而许某又雇用张某作为骑手。事故发生后,路人高某将骑手张某、承包人许某及快递公司一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案件上诉至吕梁中院。
吕梁中院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如果仅就本案作出判决,虽然可以判定快递公司承担对高某的赔偿责任,但纠纷并未真正化解。快递公司与承包人许某之间的承包合同约定了骑手事故责任承担方式,双方还存在押金、未结款项等纠纷;而骑手张某逆行存在重大过失,快递公司还可向其追偿部分责任。
“如果单纯判决,很可能‘一案结、多案生’,增加当事人诉累,也无法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调解才是最优解。
吕梁中院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向各方当事人剖析法律关系、阐明诉讼风险,引导大家互谅互让、共寻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四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但让路人高某及时获得了应有的损失赔偿,而且一揽子解决了快递公司与许某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与张某之间的雇主责任纠纷,真正做到了“一案调、多案了”。
骑手逆行撞人引连环案 一案化解三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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