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本是为了方便省心,可一旦商家易主、店铺注销,预付卡里的余额就可能面临“打水漂”风险。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店转让注销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

2021年5月,王某以预存服务费的方式,在合川某宠物服务馆(以下简称“宠物服务馆”)办理会员卡,并在会员卡中充值500元。同年12月,王某在会员卡中充值1000元。

2024年4月,原宠物店经营者谭某与陈某签订《宠物店转让合同》,约定由谭某将其名下的宠物服务馆转让给陈某,并将会员所剩的余额等一并转让。之后,宠物服务馆经营者变更为陈某。

宠物店转让后,王某仍在该宠物店消费,陈某通过小程序在会员卡上进行扣款。然而,2024年11月底,宠物服务馆登记注销,王某会员卡上尚有余额758元未消费。

为了要回这笔钱,王某与陈某打起了官司。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宠物服务馆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宠物服务馆以预收款方式为原告提供服务,现该服务馆已经注销且关闭门店,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王某尚有758元款项未消费,宠物服务馆应按照原告的要求退回预付款。陈某在宠物服务馆注销时作为其经营者,应当承担其债务。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向王某退还消费预付款758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这起看似不起眼的“小案”提醒消费者:面对预存优惠要保持理性,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定的商家,办理会员卡时要妥善保管好合同、充值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如果发现商家停业、转让等情况,要及时与商家沟通联系,并采取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通过本案也提醒经营者:即便通过注销店铺终止经营,仍需对经营期间产生的预付卡债务履行清偿义务;要规范预付卡余额管理、退卡流程,转让、注销店铺时应当及时、全面告知会员转让及债务转移情况,并妥善处理会员余额等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汪新欣 邓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