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4月10日起,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的部分路口路段

新增设置了9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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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多处监控对象及行为包括

驾驶机动车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详情如下:

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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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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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韶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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