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手指上方的蓝色字体“西域昆莫”再点击,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精彩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
3月12日21时许,G30连霍高速进疆方向2924公里+400米处一辆重型货车左后轮冒烟,疑似轮胎起火。哈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星星峡大队骆驼圈子中队执勤警力在执法站发现后,立即赶赴现场,引导车辆平稳停靠至应急车道,第一时间联系消防救援部门,告知现场险情,并在事故车辆后方规范设置警示区域,疏导过往车辆减速避让。
现场民警使用随车灭火器开展初期扑救,同时对车辆起火部位开展灭火处置,并持续洒水降温,消除复燃隐患,明火被成功扑灭,险情得到控制。
货车在高速上发生自燃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原因都会导致车辆发生自燃,例如:
1、重型载重货车驾驶员频繁使用刹车,可能导致刹车片过热引燃轮胎造成起火。
2、货物超载增加了轮胎的承重能力,可能导致轮胎和轴承老化后与车轴摩擦产生高温,进而引燃轮胎等都会引发车辆起火或者自燃。
3、如车况不佳、线路老化、运输途中长时间摩擦等等原因。
哈密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1、为了避免车辆起火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该在开车前对车辆进行仔细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防止汽车“带病”工作。
2、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并且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发生火情以后能够及时补救。
3、需要长时间驾驶的时候,增加休息的次数,缓解自身疲劳的同时也能让车辆得到休整。
4、一旦发生险情,千万不要惊慌,要做到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断开车内总电源,立即离开车辆,利用车载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进行初期补救,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看完了有想法的
请在下方留言
高手在民间,评论更精彩
往下拉查看或提交您的评论
— THE END —
来源: 哈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如有侵权请先联系我们删除或在后台告知,我们会在最短时间内处理。
赶紧告诉身边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