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对部分酒驾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6年3月7日,平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丹竹执勤点组织警力,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兴平路官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天晚上0时10分,执勤民警正要对一辆桂RB***S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神情慌张,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出行。经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覃海奔呼气值为4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覃海奔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驾驶证准驾不相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50元、驾驶证记2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7日,平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丹竹执勤点组织警力,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兴平路官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天晚上0时26分,执勤民警欲对一辆向检查点驶来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神情慌张,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出行。经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超德呼气值为7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张超德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号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50元、驾驶证记2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6年3月7日,平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丹竹执勤点组织警力,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兴平路官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天晚上0时55分,执勤民警对一辆向检查点驶来的无号牌轻便正三轮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神情紧张,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出行。经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胡天华呼气值为6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胡天华系当晚参加亲戚喜宴时喝了3杯啤酒和2杯白酒,以为时间已晚,交警已经结束夜查行动了,便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执勤卡点被交警已发查获。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胡天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傅 瑜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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