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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沈阳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优化调整。分别是: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扩大“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库)、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一、贷款额度大幅提高

单方缴存:65万→90万

夫妻双方:85万→150万

3人及以上家庭:105万→210万

叠加1.2倍系数后,额度再提升;新市民、青年人、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同步大幅上浮。

二、“商转公”范围扩大

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办理商转公,可享额度上浮到1.3—4倍,切实减轻还贷压力。

三、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3月15日—12月31日,贷款已结清的家庭,再购房或商转公不受贷款次数限制,按首套首付与利率执行。

四、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买车位(库)

3月15日起,本人及配偶购同一小区车位车库可提取公积金:

无产权登记车位、车库:夫妻合计最高提3万元

有产权登记车位、车库:参照购房政策可贷可提

(车位提取业务4月10日起受理)

五、租房提取额度上调

单身无备案租房提取:由1600元/月调整至2000元/月,已按原额度提取的可补差。

执行时间

上述5项政策措施自2026年3月15日起实施,购买车位、车库提取业务自2026年4月10日开始受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车库为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