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这个案子,是从两起冤案开始的。

两个与凶手毫无关系的普通人,因为恰好住在附近、恰好和死者有过口角、恰好说不清楚案发时自己在哪里,就被警方锁定,被关进审讯室,被逼着认了罪。

与此同时,真正的凶手还在外面。

他不知道有人替他背了锅,也不在乎。

他的脚程很快,专挑偏僻的村子,专等深夜,专选那些院墙低矮、不锁房门的人家。

他一路向北,穿越了四个省,制造了二十多起灭门案,杀死了六十七个人。

他被抓住的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不是因为留下了指纹,不是因为有目击者认出了他,而是因为他去了一家按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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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豫东平原一个叫郭家庄的村子里。

2000年9月20日上午,村民周凤英和丈夫刘建国经营的小卖店,到了正午还没开门。

周凤英的女儿起初以为父母睡懒觉,推开门进去,就再也没有走出来。

她跌跌撞撞跑到邻居家,什么话都没说出口,就晕过去了。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刘建国死在床上,周凤英倒在店里的地板上,两人头颅均遭到重击,颅骨碎裂,脑浆混着血已经凝固在床单和地面上。

死状惨烈。

刑警在现场找到的线索,指向了一个明确的方向:门窗完好,没有撬痕,凶手是以正常方式进入的。装钱的抽屉被翻过,现金不翼而飞。

凶器应该是铁棒或撬杆一类的重型器具。

主动进门,说明凶手与死者相识,或者至少让死者觉得没有威胁。

刑警顺着「熟人作案」的方向走访下去,很快有了一个名字:村里一个叫何金柱的人。

村民说,这人平时就不太安分,还被劳教过,关键是案发前刚和周凤英吵过架,起因是欠了小卖店不少钱,不愿意还。

熟人,有前科,和死者有矛盾,还有钱的纠纷——警方在他家里取到了几枚指纹,拼图基本完整了。

何金柱被捕,进了审讯室。

他喊冤,说那些指纹是他以前买东西时留下的,而且他不可能为了几包烟的钱去杀人。

审讯室的方式说服了他。

他说了另一个名字,是同村的人,说是那个人干的。

警方查下去,那个人有清晰的不在场证明。

何金柱等于又给自己加了一条诬告的罪。

2001年1月,他被判处死刑。

刑还没执行,他在二审时翻供了,说一切都是屈打成招。

检察院重新审查了案卷,发现了几处明显的逻辑漏洞,更致命的是,凶器从头到尾没找到。

起诉被驳回,案子成了悬案,搁置了下来。

第二起,发生在皖北一个叫椿树庄的村子。

2000年10月2日,63岁的老妇人陈秀云死在家中,同时遇害的还有她7岁的孙子和12岁的孙女。

陈秀云被人用钝器在睡梦中击碎了脑袋,两个孩子被掐死。

12岁的孙女下身有血迹,遭到了侵犯。

凶手翻过矮墙进入,顺走了家里三十多块现金。

这一次,警方的注意力落在了邻居身上,一个案发后几天没露面的男人。

等他自己回来,说是去外地给儿子办婚礼,两天没在家,对案子一无所知。

他无法证明案发时自己不在村里,警方将他带走审查。

这一次,案子出现了转机。

法医在死去的12岁小女孩手里,找到了三根阴毛——应该是她在挣扎搏斗时,从凶手身上扯下来的。

血型检测:B型。

那个被审查的邻居,不是B型血。

他被放了出去。

案子再次搁置,成为悬案。

两个无辜的人,一个差点被枪毙,一个险些身陷囹圄。

真正的凶手,继续在外面走着。

2

2001年8月15日,距离郭家庄案将近一年后,豫中地区漯河市下辖的纺车刘村,发生了同类案件。

受害者是邱月仙母女三人。

邱月仙和11岁的儿子死在西屋,衣物被扒光,满身血迹。

14岁的女儿倒在东屋,赤身裸体,靠在炕沿上,已经断气。

凶手用小刀拨开了院门的锁,先进西屋,用钝器击晕邱月仙母子,对两人实施了侵犯。

东屋的女儿被动静惊醒,刚要下地查看,凶手冲进来将她打倒,同样施暴。

事后,为了灭口,凶手用刀具割开了三人的喉咙,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临走前,顺手搜走了家里的现金。

漯河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多根阴毛,以及男性分泌物。

这批物证被送往省厅,完成了DNA图谱的建立,编号入档。

这是整个案件史上,第一次建立起可供比对的DNA档案。

从那一刻起,凶手的每一次作案,都在给自己的绳索再加一根丝线。

专案组以这起案件为基准,对外发布侦查信息,将相关系列案件统一命名为「8·15案」。

但就在专案组刚刚建立起追查框架,凶手却仿佛嗅到了风声,沉寂了将近一年,没有再出现。

3

2002年7月1日,凶手重新现身。

这一次是豫东扶沟县的赵岗村。

受害者是村民施彦深一家四口。

施彦深夫妻和一对子女,倒在炕上,每人额头一个大洞,孩子的身上有被侵犯的痕迹,家中现金被洗劫一空,连几个钢镚都不剩。

这一次,凶手犯了一个错误。

他遗落了一根杨树棍子,棍子上有五个血手印。

刑警想提取指纹,但血层太厚,指纹无法分辨。

不过这根棍子还有别的价值——它被人专门砍下来、修剪过,是作案的趁手工具。

刑警花了三天,把赵岗村附近所有的杨树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哪根树被砍过。

结论清楚:这根棍子是凶手从外地带来的。

外地带来的工具,外来人员作案,随机选择目标,没有本地的熟人脉络。

这是个流窜作案的惯犯。

扶沟县警方上报省厅,省厅将现场提取的DNA与「8·15案」的档案比对——完全吻合。

同一个人。

省厅下令并案侦查,成立联合专案组,由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许大明担任总指挥。

与此同时,DNA图谱的确立,让很多此前搁置的悬案得到了重新审视。

2000年的郭家庄案,2000年的椿树庄案,以及其他十几起散落在豫皖两省的灭门案,一一被纳入比对系统。

比对结果,让所有人都沉默了片刻。

这么多案子,竟然全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