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早上7时许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已致2名学生死亡
14名学生受伤
目前,伤者已经全部
送往威宁县人民医院救治
暂无生命危险
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
都存在着一个或多个交通违法行为
很多悲剧本可以避免
很多伤亡本不会发生
一起起交通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背后都承载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案例警示
01
案例一
2026年3月16日清晨6时50分许,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一名15岁中学生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又被对向来车碾压,致其身亡。
02
案例二
2026年2月24日18时24分许,王某(18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谷某某(18岁),沿达州市高新区往金垭机场方向行驶。当行至机场大道与机场大道东路交叉路口时,王某驾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强行超速通过,与左转由杨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猛烈相撞。造成王某身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谷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3
案例三
2025年10月30日,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雁江区保和镇查获一辆异常行驶的川M号牌面包车。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其中14人是未成年学生,超员比例高达114%!
安全是出行的 “通行证”
请每一位师生牢记交通规则
时刻将安全放在心间
也请家长朋友以身作则
做好日常监督与出行叮嘱
学生篇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低头使用手机,要注意路况和交通信号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 两小孩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横冲直撞,与汽车发生碰撞
▲ 一小孩为捡球冲入马路,司机来不及刹车
乘车时要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不将身体伸出车窗或攀爬天窗,更不要抛洒物品。
坚决不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车、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黑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
▲ 小孩未被固定在座,拉开车门后摔落在地
▲ 核载仅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际搭载了14人,其中13人是小学生,超员率高达 100%
根据规定,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够龄骑行的同学要遵守交规,不飙车竞速。
▲ 汽车在路口右转弯时,与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骑车少年摔倒受轻微伤
▲ 少年骑自行车未控速,突然撞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
不在车辆停放的区域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若进入车辆盲区蹲下停留、玩耍,司机在驾驶室内无法看到,极易发生意外。
▲ 商业广场停车区,小孩趴滑板滑行,被受视野盲区影响的车辆撞倒,脚部受伤
▲ 一小孩在巷子玩耍时摔倒,恰巧进入一辆要起步的货车盲区,幸好司机被叫停
平衡车、滑板、玩具车等滑行工具严禁上道路行驶。这些滑行工具的速度不好控制,使用时容易撞上行人或障碍物。
▲ 小孩骑着滑板车上路行驶,摔倒后又滚入车道中央
▲ 小孩在马路上骑滑板车,速度失控径直撞向汽车
务必主动与货车保持距离,避免进入货车盲区。尤其注意货车右转弯而产生的“死亡弯月”,过于靠近可能会有致命危险。
▲ 货车右转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 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时遇大车右转,发生碰撞,幸亏骑行者及时跳车逃离
家长篇
驾驶机动车时,注意不酒驾、不超载、不分心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要确保孩子全程系好安全带或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 家长疲劳驾驶,车辆撞向路人,后排未使用任何安全装置的小孩被甩向前排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记得“三不一戴”,即不乱穿行、不抢行、不改装、戴好安全头盔。
▲ 大人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小孩,闯红灯、不戴头盔,撞上正常行驶车辆后摔倒在地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驾驶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不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自身及他人伤亡,给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痛。请家长管好车钥匙,防止孩子危险骑行。
▲ 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均未佩戴头盔)撞上路边监控立柱,造成其磕掉2颗门牙
编辑 | 龚浩然
校对 | 胡琼之 审核 | 陈烨熙 终审 | 黄国兵
来源 | 教育厅安全稳定与信访处综合新华社、四川交警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