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

人人都有“麦克风”

一些网民喜欢在网络平台上

分享故事、发表言论

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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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 不传谣

3月22日,封丘县网信办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信息:“2026年3月22日,封丘县凯旋城南门有偷小孩的……”。经核查,该信息系网络谣言

经公安机关查明,2026年3月22日,封丘县居民李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便编辑“2026年3月22日,封丘县凯旋城南门有偷小孩的……”的虚假信息,当晚22:31分在某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封丘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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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平安封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