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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车主韩先生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他去年底新购的宝马i5汽车,因4S店未拆除减震缓冲块,一上路就出现异响。三个多月后,异响愈发严重,“简直像开拖拉机”,他要求涉事4S店延保未得到明确回复。此外,他对4S店“多收保费”的行为也提出了质疑。
车主投诉:新车行驶异响如 “拖拉机”
多收“保费”理解不了
韩先生说,他的宝马i5,购自徐州璞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徐州璞之宝)。提车前,他看宝马i5车很长一段时间了,后经过多方比价,最终选择在徐州璞之宝购买。2025年12月1日提车后发现,车辆上路行驶就会出现异响。“当时我以为车辆正处于磨合期,可后来异响越来越严重,减震也愈发生硬,简直像开拖拉机。”
今年3月22日,韩先生自己上网查询发现,自己宝马车的异响,有可能是车辆减震缓冲块没有拆除造成。他打着手电仔细检查后发现,自己宝马车的减震里确实有东西,随即拨打了宝马客服热线。徐州璞之宝的服务人员上门将车拖回4S店后,发现车辆两个前减震缓冲块确实未拆除,工作人员现场取下。对拆除过程,韩先生提供了当时的视频。
韩先生对此很是气愤:“车辆出厂都要做PDI检测(交付前检查),我的新车却装着这个减震缓冲块开了三个多月,肯定会对车辆本身的减震系统造成很大影响。”于是,韩先生当场就提出延保等诉求,但是4S店迟迟未给予明确回复。
未拆除的减震缓冲块(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韩先生说,不但如此,他购车时,4S店销售人员还推荐他办理车贷,同时要购买一款“悦然换新&全损无忧”的宝马增值服务。办理后,他发现合同上显示有一份4400元的保险。韩先生对此很不解,这4400元保费不仅没有保单,而且自己明明已在店里购置了车险,为何还要重复购买保险服务?“这相当于变相提高了我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S店:系工作人员疏忽
“悦然换新&全损无忧”服务自愿购买
徐州璞之宝4S店(央广网见习记者 邢振 摄)
3月31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徐州璞之宝。销售大厅内,一名销售人员在介绍宝马i5汽车时也介绍了“悦然换新&全损无忧”服务。销售人员说,相关服务为消费者购买车辆以及车损险后的一款增值服务,在车辆发生全损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保价服务。
当记者咨询“悦然换新&全损无忧”服务的开票事宜时,该销售人员表示,该服务可全款购买,也可分期支付,具体以客户意愿为准。就车辆交付流程问题,该名销售人员称,从订车到交付预计7天至10天,新车到店后,将进行一系列整备,包括取下减震缓冲装置等。
韩先生办理贷款的合同(央广网见习记者 邢振 摄)
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徐州璞之宝销售经理张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韩先生反映的减震缓冲块未取下情况属实,确实是工人疏忽,当时没有把它(减震缓冲块)拿下来。就韩先生提及的购买“悦然换新&全损无忧”服务一事,张女士表示,购买服务需要客户人脸识别,完全自愿。此外,贷款合同中列出的4400元保费,属于“悦然换新&全损无忧”服务6800元中的部分款项,没有另外再收取,这只是企业的一种销售策略。
主管部门:4S店操作不当致损
应维修并给予合理补偿
针对韩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徐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该局商务科负责人靖若鹏告诉记者,商务部门对于汽车4S店具有联系指导职责,将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协助消费者与4S店解决问题。
在徐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商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子齐表示,4S店销售的车辆,如果确实因4S店的原因,给车主造成了一定损失,应该进行维修。具体补偿形式和金额,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对于车主提出的延保方案,属于补偿的范畴,这种诉求是正常合理的,但是需要双方沟通。
同时,刘子齐提醒说,消费者如在购车过程中遇到经销商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报价吸引到店,随后被要求购买其他服务、强制搭售保险等情形,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以下材料:
网络或电话报价的截图、录音、聊天记录等;
到店后经销商的报价单、服务项目清单;
购车合同、收据、付款凭证;
与销售人员沟通的记录,然后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维权。
律师:未拆减震缓冲块涉嫌欺诈
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张娴静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销商对乘用车新车在交付消费者之前所进行的检查(英文缩写为PDI),是其应尽的义务。减震缓冲块是为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颠簸对减震系统造成损伤而设置的运输保护装置,交车时必须在PDI检测中拆除。若未拆除即交付,将导致车辆减震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操控异常、异响乃至减震系统损坏,严重时可能影响行车安全。2017年3月10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式发布了《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中明确规定检查范围包括减震器状况。
此次事件中,宝马4S店的做法在法律层面上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该行为造成车辆在交付时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是4S店未按规定完成PDI检测,并出具合格证明,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三是该行为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中关于交付合格产品的法定义务。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车辆,固定证据,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宝马厂家、消费者协会等相关主体投诉解决。如协商投诉未果,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目前,徐州璞之宝4S店已同车主韩先生达成和解,问题得到解决。
原标题:《新买的宝马上路“像开拖拉机”!4S店:工人忘了拆减震缓冲块……》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董思韵
来源:作者: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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