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布局建设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山东省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分别于4月8日、9日正式印发实施。
会上,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单卫国表示,省财政将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牵引作用,助力电动重卡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补贴政策方面,将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类型等,给予最高14万元/辆标准补贴。
“大家知道,电动重卡虽然运营成本低,但购买成本相对高一些,这一直是经营主体关注的突出问题。”单卫国介绍,聚焦“购车减负”,将统筹用好存量和增量政策,打出“补贴+减税+贴息”组合拳,实实在在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减负担。
除了补贴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将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购税、免征车船税。贴息政策方面,实施车辆购置贷款贴息补助,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更新电动重卡,按照购车贷款给予1至1.5个百分点的贴息。同时,创新保险支持政策,通过“保费补贴”和“超赔补偿”方式,支持增加保险产品供给,降低车主投保费用,提高保险企业承保积极性。
充电便利性直接关系电动重卡的运营效率和推广普及。省财政将重点围绕提升电动重卡充电便利性,统筹“专项债券、贷款贴息、财政奖补”一揽子政策工具,支持加快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重点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沿线增加大功率示范站布局点位,着力打通干线公路补能“主动脉”、消除“里程焦虑”。
比如,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沿线大功率充电示范站,优先安排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不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同时,落实好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补政策,按照每个联合试点县最高4500万元标准,推动县域公路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高效衔接。
此外,省财政厅将立足产业全局,用足用好财政政策资金,推动相关产业技术迭代、产能升级。
在支持研发方面,对相关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补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支持技改方面,对重大技改项目按照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引导企业优产能、提品质。同时,用好政府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助力更多前景广阔的项目发展壮大。
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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