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维权车主处获悉,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案首次被判退20000元定金,法院认定小米存在夸大宣传成分。
5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就用户起诉小米汽车“挖孔机盖事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小米汽车公司的宣传虽有夸大成分,但不构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支持原告主张的小米景明济南公司、小米汽车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法院还认定,小米景明济南公司存在夸大宣传内容的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但未构成根本违约,不过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双方于2025年3月7日签订的购车协议于2025年7月4日解除;济南小米景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20000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三倍赔偿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价格,双倍返还定金等诉讼请求。
据了解,王先生和众多小米SU7 Ultra “挖孔机盖”版维权车主一样,在听了小米汽车公司及雷军的介绍后订购了小米SU7 Ultra版,并选配了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该前舱盖价值42000元),但部分车主提车后发现该前舱盖仅为装饰件,不具备小米汽车声称的“新增2个空气动力学风道,前部空气高效导流”等功能,因此他于2025年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小米退还定金,解除购车合同,并增加赔偿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价格的三倍即126000元。
王先生表示,他起诉也是为了挣口气、追求原则性。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他表示“很开心,假如驳回退回定金我肯定不接受”。他不准备再上诉,而且律师也建议他不上诉,因为法院判决双倍返还定金的可能性很低。
记者从维权车主处获悉,截至目前,仍有百来位消费者坚持起诉小米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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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都市快报、济南时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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