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镇雄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宅基地办证关乎农村房屋合法权益
房产买卖、产权登记也是生活刚需
很多人不知去哪办、要准备什么手续
为此,小编将住宅买卖、不动产权证办理
农村宅基地申请与审批等事项
整理成完整办事指南
供大家参考查阅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
受理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及房屋无权属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建房相关规定,无违建情形。
成员身份确认:通过微信搜索“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小程序,进入“三资监管”栏目查询即可。(最终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册及乡镇政府备案为准,线下可到村委会或乡镇农经站核实)
点击农业农村部政务通查询成员身份
(二)
申请流程
- 农户申请:申请人备齐全部材料,向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登记申请;
- 受理:窗口核验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 审查:权属来源、界址、面积、规划合规性等进行实质审查;
- 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制作不动产权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
- 送达:按窗口告知方式领取或邮寄不动产权证书。
(三)
必备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全体家庭成员)
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 老宅基地证 / 分家协议等权属来源材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坐标
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
(一)
宅基地申请主体
申请宅基地的核心条件为申请人系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符合以下情形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申请宅基地:
无宅基地的农户;
符合当地分户条件,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
因自然灾害、政府规划搬迁等需重新选址建房的;
夫妻双方分属不同村集体,且双方均未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只能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村集体申请;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企正式职工不得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宅基地建房;聘用制 /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二)
宅基地建房申请流程
- 农户申请
(1)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无村集体的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明确建房理由、用地位置、面积、层高等信息。
(2)必备材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
- 集体审核公示
村集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 乡镇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审查,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特别规定:涉及占用农用地建房的,需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核发相关许可证书;农户取得上述“一证一书”后,方可动工建房。
(三)
宅基地建房申请不予批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不符合当地分户条件,违规申请宅基地的;
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原有宅基地退出协议的;
出卖、出租、赠与农村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
拟用地建房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
拟用地存在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三、新房买卖手续
(一)
前期准备
资质与资金核查
(1)购房资格:镇雄县暂无住房限购政策,可向镇雄县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家庭住房套数。
(2)征信与流水:无严重逾期,银行普遍参考 “连三累六”(连续 3 个月逾期或 1 年内累计 6 次逾期),非法定强制标准,以贷款银行审核为准。
(3)工资流水需覆盖月供2倍以上,个体户需辅助微信/支付宝流水。
(二)
选房看房阶段
开发商资质审查
(1)取得楼盘全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办理楼栋初始登记(即“大证”)。
(2)特别提醒:“五证”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为关键,两者共同表明所购房屋属于合法交易范畴。查看预售许可证时,务必确认所购楼层是否在批准的预售范围内。
(3)警惕陷阱:无证售房、虚假承诺、“售后返租”等套路。
实地考察要点
(1)楼层平面图:避免卧室邻接邻居卫生间或电梯井。
(2)配套落地:查住建局官网核实学校、交通等规划,警惕“纸上配套”。
(三)
签约付款关键事项
合同审查重点
(1)房屋基本信息:地址、面积、户型需与宣传一致,误差超5%可退补;
(2)付款方式:首付需转入资金监管账户,避免开发商挪用。
(3)违约责任:明确逾期交房(日违约金≥万分之一)、未办证赔偿等条款。
票据留存清单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购房合同。
(2)网签后需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后次月开始还贷。
(四)
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类型选择
(1)公积金贷款:
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100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80万;多孩/军人/高层次人才/绿色建筑/市外缴存人在昭购房可上浮叠加。
首付:首套15%,二套20%。
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1%,5年以上为2.6%
二套房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为3.075%
(2)商业贷款:昭通首套利率3.05%,二套房3.45%;
材料清单: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购房合同。网签后需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后次月开始还贷。
(五)
收房和验房
交接必备文件
(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消防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2)拒收条件:无上述文件、房屋渗漏、墙体开裂等重大质量问题;
验房重点:
(1)墙面空鼓、门窗密封性、水电管线压力测试、地漏排水。
(2)云南新规:昭通允许分批次规划核实,大型楼盘可分段验收
(六)
办证与入住
房产证办理
(1)开发商需在交房后陆续开始办证,超期可索赔(合同约定违约金);
(2)材料:全款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凭证、身份证明;
避坑指南:
(1)定金陷阱:“定金”不退,“订金”可退,签约前务必明确。
(2)规划变更:开发商调整规划需10日内书面通知,否则可退房索赔。
(七)
买方主要税种参考
契税(买方承担)
(1)家庭唯一住房:140㎡及以下按1%征收,140㎡以上按1.5%征收;
(2)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及以下按1%征收,140㎡以上按2%征收;
(3)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分面积,统一按3%全额征收。
登记费:住宅80元/套。
印花税:个人购买住宅暂免征收。
四、二手房买卖手续
(一)
前期准备阶段
买方准备:明确购房需求与预算,提前核查自身购房资格,办理贷款预审,确定可贷额度与执行利率,备好个人基础证件。
卖方准备:整理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全套证件,前往本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房屋产权,确认无查封、无产权争议,有抵押的可走带押过户流程;同时核实房屋持有年限,确认是否符合“满二”“满五唯一”税费优惠条件。
双方对接:买方实地验房,查看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及水电燃气情况;双方协商敲定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户口迁出等核心事宜,达成初步购房意向。
(二)
签约备案阶段
缴纳定金:双方达成一致后,买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不超过总房款20%;签订正式《定金协议》,明确房源信息、违约条款,定金优先存入官方资金监管账户,严禁转入中介个人账户。
签订购房合同:采用住建部门官方规范范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成交价格、税费承担方、付款进度、户口迁出时限、房屋交接标准及违约责任,所有条款务必书面明确,避免口头约定。
网签备案: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政府平台办理网签,锁定房源信息,防止一房多卖;网签完成后,房源无法重复签约备案,保障双方交易安全。
(三)
资金监管与贷款办理
资金监管:买方将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存入政务部门指定的银行资金监管账户;约定过户完成、买方领取新不动产权证后,监管资金再解冻拨付给卖方,全程保障房款安全。
贷款申请与评估:贷款购房的买方,向银行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征信报告、收入证明、网签合同、婚姻证明及还款能力证明等材料;银行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审核贷款资质,通过后发放批贷函。
带押过户办理:房屋原有抵押未结清的,可按全国常态化推行的带押过户政策办理(2026 年已实现全国全覆盖),无需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同步完成产权过户与抵押变更手续,简化交易流程。
(四)
缴税过户阶段(核心环节)
税务核税与缴费:买卖双方共同前往税务窗口,核对各项税费金额,按规定缴纳税费,妥善保管完税证明,这是办理过户的必备材料。
过户登记办理:缴清税费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完税证明、资金监管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当地已实现一窗通办,网签、缴税、过户、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结,常规3-5个工作日买方即可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五)
房屋交接阶段
最终验房:双方共同验房,核对房屋装修、家具家电、钥匙、门禁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检查水电、燃气、厨卫等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费用结清:卖方结清交房前所有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等欠费,双方配合办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设施过户更名。
户口迁出核实:卖方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户口迁出,买方提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属地派出所核实,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房屋尾款。
资料交接:卖方将不动产权证、契税票据、维修基金凭证、户型图等全套原始资料交付买方,交易全程办结。
(六)
二手房买卖税点明细
买方承担税费
(1)契税:
家庭唯一住房:140㎡及以下按1%征收,140㎡以上按1.5%征收;
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及以下按1%征收,140㎡以上按2%征收;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面积大小,统一按3%征收。
(2)其他费用:住宅产权登记费80元/套;个人购买住宅,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 卖方承担税费
(1)增值税及附加:房屋持有不满2年,按交易总价3%征收增值税;持有满2年及以上,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需缴纳增值税时,附加税享受减半优惠,按增值税额的1.8%综合征收,免征增值税则附加税为0。
(2)个人所得税:房屋满足“满五唯一”(持有满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足的,可按转让收入1%核定征收,或按差额20%查账征收。
(3)其他费用:个人出售住宅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镇雄县办理提示
办理地点: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区;
预约:可通过 “云南办事大厅” 小程序预约;
时限:一窗通办,3-5个工作日领证。
咨询电话:镇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870-3128986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3123675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0870-318283
*本指南依据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2026年5月前现行政策整理,后续政策调整以镇雄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镇雄管理部最新文件为准。
本指南聚焦镇雄县群众高频办事需求
涵盖房产交易全流程
及宅基地管理核心政策
内容简洁易懂、重点突出
请各位群众在办事前仔细阅读
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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