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购房首付款被中介“监管账户”吞了?山东临沂一男子婚期被迫推迟,房主讨说法反被指责是“黑社会”
买到心仪的房子后准备订婚,这原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山东临沂的郑勇(化名)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近日,他向津云新闻反映,今年3月他在网上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后与卖方共同委托房产中介鲁盟地产作为居间服务方,三方签订了《鲁盟地产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已将房子过户给他,他却拿不到房子——因为他的10.5万元首付款中,仍有9万元被中介公司“卡”住,卖方未收到这笔钱,拒绝交房。
对此,鲁盟地产方面告知郑勇,他转入首付款的那个公司账户被冻结,钱转不出来。郑勇质疑,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他将首付款转入中介公司控制的公司账户,资金疑遭“挪用”,导致交易停滞,他原定5月份的订婚计划也因此推迟。
签约“埋雷”:首付款该打给谁?
事情要从今年3月初说起。郑勇今年31岁,山东临沂人,他在网上看中一套房源,准备买下做婚房。3月4日,他找到当地一家鲁盟地产的门店作为居间服务方,由门店人员带着他和卖方一起前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临商1号的“鲁盟总部”,三方签订了《鲁盟地产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页数有点多,我们当时不懂,就草草看了一眼。”郑勇回忆,购房合同上有一条约定:“首付款交由‘贷款银行指定账户’”。至于具体是哪个账户,合同中没有写明。“我第一次买房,那会也没多想,想着既然交了中介费,中介应该能把这事办好,没想到后面中介给我‘挖了这么一个坑’。”
他向记者陈述,3月10日,鲁盟地产的交易员孙某约他到中国工商银行临沂市中支行办理房贷面签。在银行的一间办公室里,孙某让他签署多页文件。签完后,孙某把他叫到一旁的“茶水间”,问他首付款是否准备好,并给了他一个银行账号,让他将首付款转入该账户。
“当时她还让我在一张‘不动产交易资金委托协议’上乙方位置填了个人信息。由于签的文件太多了,我根本没来得及看,就被催促着签了字。”
孙某发给郑勇的银行账号,开户行是日照银行临沂分行,户名为“临沂罗庄盟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而购房合同上的合同章却是“山东盟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他回忆,“当时自己心里曾闪过一丝疑惑,便问孙某这是哪里的账户?是银行的,还是房东的,还是你们公司的?孙某回答这是她们公司的‘监管账户’,作为第三方先保管首付款,等贷款下来后一起打给房东。她还说,这么多年一直是这么操作的,是她们公司的规定。”郑勇当时便以为这个账户就是“正规的监管账户”,于是将10.5万元首付款转了过去。
事后,郑勇曾联系交易员孙某,询问其当时让把首付款打到上述公司账户,是否是公司的规定?对方回了一句“是的”,紧接着便把消息撤回。
房产过户后卖方未收到首付款,中介交易员失联数日
郑勇的购房贷款很快获批,银行将贷款转给了卖方。据卖方王先生回忆,4月7日他们在当地政务大厅办理房产过户时,他曾问鲁盟地产的交易员孙某何时能收到郑勇的首付款。“孙某说三个工作日就能收到,让我注意查看自己的工商银行卡。”然而到了4月11日,王先生仍未收到首付款,便拒绝向郑勇交房。
郑勇随后联系孙某,但对方并没有接电话。从4月11日起,他反复拨打孙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直到4月16日,孙某才在微信上发来两个手机号,让他联系其领导,之后便不再理会。
联系不上孙某时,郑勇前往“鲁盟总部”讨要首付款,他见到了该公司一位赵姓经理和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对方一开始告诉我,首付款确实打到他们这里了,但公司账户被冻结,钱出不来。我问被谁冻结了,他们也不说。后来他们又改口,说公司账上没钱。”
郑勇在“鲁盟总部”待了一下午反复催讨,对方亦表示公司遇到困难,让他去起诉。郑勇表示,他质疑对方涉嫌欺诈,“这是我的首付款,他们公司困难是他们的事,凭什么扣着我的钱?”但对方并不承认欺诈,只是反复说“没办法,现在确实没钱。”
对于购房合同主体与收款主体不一致的问题,郑勇事后认为,中介正是利用客户对房屋交易的不熟悉,实施了前述涉嫌“欺诈”的行为。
郑勇还曾报警求助。他回忆,“我告诉警察,我在鲁盟这边要钱,他们不给我。警察表示,有好多人找鲁盟要钱,这属于经济纠纷,得去法院起诉。此外,我还拨打了临沂12345热线,兰山区住建局回复称,只能尽力协商调解,建议我一起催,实在不行只能去法院起诉。”
“我现在只想让他们赶紧把首付款打给卖方,我好尽快拿到房子。”郑勇说,这套房子本是为订婚和结婚准备的,原计划5月份订婚,然后抓紧装修、商量婚期。现在房子出了这事,婚也没定成。
采访过程中,卖方王先生还告诉津云新闻记者,事发后他和买方一样着急。为此,他曾和亲友一起前往鲁盟方面讨要首付款并索要解释。
王先生回忆,他们是5月7日去的位于兰山区临商1号的“鲁盟总部”,和他一起的亲友在其会客厅开直播,曝光不给首付款的事情,“突然屋里进来了七八个鲁盟方面的人员,和我们发生了争吵,他们还试图抢手机阻止直播。期间,对方还指责我们来讨说法的人都是‘黑社会’。”
“发生争执后我们报了警,对方多人堵住会客厅的门,吓唬我们是在寻衅滋事,等警方来了就把我们全部拘留。”王先生称,经警方调解,鲁盟与他签了一份分期还款协议,约定两个月还清。“我卖房子就是急着用钱,凭什么要让他们分期?回家后我越想越不对劲,又开直播、拍视频发到社交平台,讲述卖房的遭遇,有人看到视频私信我,他们在鲁盟地产卖房也碰到过类似情况。”
截至5月16日,经多次讨要,王先生收到鲁盟方面支付的1.5万元首付款,仍有9万元未结清。
中介否认挪用客户资金
为核实受访人所述情况,5月16日,津云新闻记者致电上述“鲁盟总部”一位赵姓经理。他在电话中表示,对于卖方和买方反映的问题,他无法在电话中答复,其补充说“其实我们都解决完了。”
当被问及购房合同居间方公司与首付款收款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首付款是被挪用还是被冻结时,赵经理称,“这么大一家公司不可能私自挪用客户一分钱。”他表示,自己在电话里没法说得太清晰,“因为我不负责那一块,属于我负责的部分,我已给客户和房主协商好。”至于处理结果、首付款是否已支付给卖方以及此前为何没及时支付等问题,他表示电话里说不明白,随后未再回应,并挂断了电话。
律师分析认为:中介方面涉嫌欺诈
津云新闻记者联系上资深房产律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他分析认为,交易员孙某告知郑勇打款账户为“公司监管账户”,但该账户实为“临沂罗庄盟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般账户,与购房合同居间方公司“山东盟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符,且事后中介以账户冻结为由拒不支付首付款。此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事实,诱使购房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欺诈。
王玉臣指出,中介机构代收交易资金,必须通过其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且需经支付方和中介机构签字盖章。本案中,中介将资金转入其关联公司普通账户并占用,属于明确禁止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处罚。
他表示,购房人可保存所有证据,采取多种途径维权,包括刑事控告,携带全部证据材料,以涉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津云新闻记者彭俊勇 山东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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