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克苏交警接到不少群众留言反映:有未满16周岁的学生,通过家长的微信账号扫码骑行共享电单车,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身体协调性、应急反应能力和危险预判意识都还未达到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骑行过程中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若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上路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为了孩子们的出行安全,阿克苏交警在此发出以下提醒:
致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守门人"
1. 严守授权底线:不要轻易将自己的微信账号授权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使用,从源头避免孩子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
2. 强化安全教育:用本地真实案例向孩子讲解违规骑行的危害,让孩子明白"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保护自身安全的红线。
3. 以身作则示范:家长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带头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文明出行的好榜样。
4. 落实监护责任:多关注孩子的出行方式,一旦发现孩子有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致学校: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1. 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将"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日常课堂教学和主题班会,让安全意识根植于学生心中。
2. 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老师在校门口值守,提醒学生不要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发现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
3. 开展家校联动宣传: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传递交通安全知识,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
致学生: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1. 牢记年龄红线: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单车),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这是法律规定,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
2. 选择安全出行方式:上下学优先选择步行、乘坐公交车或由家长接送,确保出行安全。
3. 主动监督提醒:如果发现身边有同学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主动提醒并劝阻,共同守护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
孩子们的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守护。让家长、学校和交警部门携手,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交通安全防线,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顺遂。
来 源丨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 辑丨宋 玲
初 审丨谭 廷
二 审丨王 丹
签 发丨蔡 国 梁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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