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二手车交易平台,很多人可能会想起当年频频登上电视广告的“瓜子二手车”和“人人车”。但时过境迁,如今二手车电商江湖的主角或许已变为了“淘车车”。

5月6日,Yusheng Holdings Limited(简称“淘车车”)首次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资料显示,淘车车成立于2018年,按2025年15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商品交易总额计,淘车车在中国二手车交易平台中排名第一。不过,目前二手车交易平台市场高度分散,淘车车的市场份额仅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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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5年,淘车车分别实现收入44.29亿元、54.71亿元及66.62亿元。但每年数十亿元收入的另一面,是淘车车的盈利困境,其同期年度亏损分别为6.96亿元、5.74亿元及9.17亿元。

除此之外,对正在冲刺港交所IPO的淘车车而言,重资产经营模式带来的资产负债率高企、存货积压等问题,仍亟待解决。

关于盈利情况,5月18日,淘车车回复《星岛》称,该公司的财务数据存在亏损,并非实际经营产生的财务损失,而是源于曾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从日常经营层面来看,淘车车业务已经实现事实上盈利,业务具备自我造血的能力。

重资产下的盈利难题

根据招股书,淘车车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二手车零售业务、车辆批发业务以及平台服务。其中,二手车零售业务是淘车车的收入主力,2023年至2025年,该业务收入分别占淘车车总收入的64.5%、69.2%及65.4%,其增长主要受零售销量增长所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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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股书

不同于其他同行主打撮合买卖双方交易的轻资产模式,淘车车的经营模式具有重资产的特点。其通过自己向个人卖家及机构卖家采购二手车,整备维护后,再经由线下线上销售渠道卖出,赚取差价和服务费。

截至2025年底,淘车车业务覆盖中国53座城市,运营62家线下销售中心和9294个指定展示位,销售中心和展示位规模均位居全国第一。其还在迪拜和尼日利亚设有海外销售中心,2025年度,淘车车全渠道月活跃用户突破1300万。

重资产模式下,淘车车的营业成本常年高达总收入的90%左右,其中超过80%成本来自车辆采购成本,这让淘车车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基本维持在10%上下。

不过,淘车车也向《星岛》强调,根据调整后的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Non-GAAP)口径,淘车车在2023年录得210万元的微弱亏损后,于2024年成功实现转正,达到3800万元,并在2025年继续保持正向盈利,为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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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股书

对淘车车而言,成本高昂的二手车也带来了库存积压的问题。该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二手车存货通常占其总资产的很大一部分。长期以来,大部分总资产为二手车存货使该公司面临折旧、通货膨胀及其他风险;这类风险过往已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且仍可能再次造成影响。

截至2025年底,淘车车存货余额达到8.82亿元。2023年至2025年,淘车车存货跌价合计数额达到1.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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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股书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截至2025年末,淘车车的流动负债净额为52.05亿元,负债总额为70.33亿元,而年末现金及等价物仅2.35亿元,总资产仅有27.1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59.5%。

对此,淘车车向《星岛》表示,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保持稳健,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正常保障主营业务采购、运营、门店扩张等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整体流动资金安全边际充足。

招股书显示,自2024年以来,淘车车已实现正经营现金流量,2025年淘车车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351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淘车车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7.78亿元,未动用银行融资为1.85亿元。以上将满足淘车车的流动性需求。

背靠腾讯京东,正与阿里打官司

从股权结构上看,淘车车背后不乏互联网产业巨头。

招股书显示,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淘车车CEO姜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53%,并拥有23.61%的投票权。同时,易鑫集团作为淘车车的母公司,持股比例为44.23%,且其拟在上市前将所持股份60%的投票权委托予姜东,这将使姜东拥有淘车车的核心决策权。

同时,腾讯通过意像架构、Bitauto Holdings分别持股13.68%、3.81%,合计持有淘车车股份比例达17.49%,是淘车车的重要战略股东;京东旗下的Ambilight Ruby则持有淘车车2.7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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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股书

资料显示,淘车车在上市前曾累计完成五轮融资,合计募资超过40亿元。其中,腾讯与京东均在A轮融资就投资了淘车车。

备受市场关注的是,淘车车与另一家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集团的侵权纠纷。根据招股书,由于曾使用包含“淘车”“taoche.com”“TAOCHE”等标识,阿里巴巴于2025年3月对淘车车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阿里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责令淘车车停止使用相关标识、赔偿其主张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1000万元,以及发布澄清声明。

法院在今年3月31日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要求淘车车停止使用相关标识,以及支付450万元的损害赔偿及合理执行费用,同时驳回阿里要求刊登澄清声明的请求。

淘车车在4月8日向相关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其认为,相关标识与阿里巴巴主张的“淘宝”相关商标既不相同,也不构成中国法律下的混淆性近似,且相关服务亦不类似。同时,“淘车”属于描述性词汇,缺乏固有显著性,进一步降低了侵权风险。

淘车车表示,即使获得最终不利判决,任何潜在救济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被诉标识)均不会对运营、品牌认知或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干扰,因为其核心业务已在升级后的“淘车车”品牌下运作。此外,一审判决所裁定的450万元赔偿金,相对于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而言,该金额也构不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