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分心、不戴头盔

是二轮车出行的两大交通陋习

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一时的疏忽大意

往往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

事故案例

(案例来源网络)

该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还时不时低头看手机,行至路口时浑然不知有一辆重型货车正在掉头,等看到货车时距离太近,直接撞上货车并摔到了货车下,万幸的是王某未遭车轮碾压,其未戴头盔的头部也未遭受撞击,仅在面朝下摔倒时造成面部多处挫伤,外加双腿多处骨折。

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骑行上路务必规范戴好安全头盔

行车途中切莫分心玩手机

为强化警示效果

贺州公安交管

持续严查不戴头盔并且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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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姓名:白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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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姓名:蔡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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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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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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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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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姓名:黄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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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姓名:黄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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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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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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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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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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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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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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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姓名:罗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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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姓名:罗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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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姓名:欧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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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姓名: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八达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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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姓名: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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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姓名:沈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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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姓名:陀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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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姓名:吴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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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姓名:吴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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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姓名:余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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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姓名:余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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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姓名:周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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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姓名:邹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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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姓名:邹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0日

违法地点:太白路

法律链接

摩托车(黄牌、大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五十一 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小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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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玩手机、看风景

是十分危险的分心驾驶行为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注意

骑乘时务必正确佩戴头盔

遵守交通规则

在正确的车道上集中注意力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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