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交警曝光一批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
车辆号牌:津D***56
违法地点:开元路与建设路交口
车辆号牌:冀B***3K
违法地点:建设路与钰华街交口
车辆号牌:津A****82
违法地点:建设路与钰华街交口
车辆号牌:津B***82
违法地点:建设路与钰华街交口
车辆号牌:津A****68
违法地点:建设路与钰华街交口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 对以上驾驶人驾驶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
斑马线是行人的 “安全线”
也是城市交通文明的 “标尺线”
在斑马线前疏于观察争道抢行
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更 会 埋下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首先需要明确
行人在什么位置
车辆应该让行
再看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一起来了解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04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文明礼让 从“双向奔赴”开始
机动车停车礼让时
行人应当快速通过斑马线
不做 “散步式”过马路
形成 “车让人、人快走”的文明共识
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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