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准绳,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不可动摇的根本方略。政府履职的初心,始终是恪守法度、为民谋利、维护公平、守护秩序。基层干部手握公权力、掌管公共财政,一言一行、每一项决策都应当置于法律框架之内,以法理判别是非,以规章处置纠纷,这是公职人员与生俱来的职责本分。
当下基层信访治理中,一种畸形处置方式屡见不鲜:部分基层领导出于个人政绩考量,畏惧矛盾激化、忌惮考核问责,为求得辖区表面安稳,无视事实真相、背弃法律准则,擅自动用公共财政资金,对无事实依据、无法律支撑、纯属谋求私利的缠访闹访诉求妥协兑付,以花钱摆平事端的方式换取一时平静。这般以公款为非法诉求买单的行为,绝非灵活处置矛盾,而是对法治底线的公然突破,更是令人痛心的法律之殇。
公共财政资金,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每一分钱款都有着法定使用范畴,专项用于民生保障、公共建设、公益事业与社会正常运转,受法律严格监管约束,任何人无权随意支配、违规挪用。将财政经费用来满足非法上访人员的不合理私利,本质上是滥用行政职权、肆意侵占公共资源,既违背财政管理相关法规,也背离政府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掌权者不再以法律标尺界定对错,反倒以金钱让步压制矛盾,法理的评判作用被弱化,权力的任性却不断凸显,法治尊严在此类操作中被层层践踏。
从法理层面剖析,纵容缠访闹访、公款息事宁人,潜藏多重严重危害。其一,彻底扭曲社会价值导向。依规依法表达诉求、循规守法维护权益的群众,常常遭遇部门推诿、处置迟缓,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而肆意突破规则、寻衅闹事、反复缠访之人,反倒能够借助闹事施压获取不当利益。守法者吃亏、违规者得利的反差,会彻底动摇民众心中的法治信仰,催生“信闹不信法、闹事能获利”的错误认知,不断扰乱基层风气。
其二,严重损害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法律划定行为边界,明确权利义务,本是定分止争的最高依据。当地方行政决策抛开法律约束,用金钱消解非法行为带来的问题,等同于变相宣告规则可以变通、法度可以让步。法律失去评判是非的效力,依法治国便沦为空洞口号,无法真正扎根基层、深入人心。身处行业内的法律从业者,目睹法度被漠视、规则被突破,无不深感痛心,此类罔顾法律、滥用公权的行为,已然触碰履职红线,性质不容忽视。
其三,变相助长信访乱象,埋下长期治理隐患。无底线的资金妥协,无法从根源化解矛盾,反而会刺激更多人效仿效仿缠访闹访模式谋取私利,无端信访诉求不断增多,基层治理负担持续加重。短期换来的表面安稳,终将被层出不穷的新矛盾打破,社会秩序难以实现长久稳固。同时,滥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挤占正常民生开支,损害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辜负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与期盼。
政府履职尽责,维稳的核心要义是依靠法律规范秩序、依靠公正化解矛盾,而非舍弃法度换取虚假平和。为民服务的初心,体现在全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诉求,及时公正解决群众合理信访问题;体现在坚守法律底线,严厉惩戒恶意缠访、聚众闹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惩恶扬善、公允处事。
以公款为非法上访买单,既违背行政履职准则,也涉嫌违规滥用职权,绝非合理治理手段。各级基层干部必须摒弃功利政绩思维,敬畏宪法法律,严守权力边界。处置信访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理诉求依法妥善办结,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非法闹访坚决依法打击处置,绝不妥协纵容。
唯有让权力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守住法律尊严不松懈,坚守为民初心不动摇,杜绝花钱息访的违规乱象,才能真正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一方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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