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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把圆灯改成箭头灯,指示更明确了。”5月20日下午,在兴化市某交叉路口,交警大队民警向兴化市检察院干警介绍交通标识整改情况。

2024年4月,王某驾驶汽车行至该路口准备上高速时,因疏于观察,与一辆直行的电动二轮车相撞,导致该车驾驶人不幸身亡。

很快,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圆形红灯是亮的,我以为上高速应该右转,刚走到路中间就跟电动车撞了”,讯问时,王某的供述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为查清案件细节,承办检察官反复审阅监控、多次前往事故现场实地踏勘,发现通往高速入口的道路实际是一条向右前方的直行道,视觉上,驾驶员容易将其误判为右转道,在圆形红灯亮起时直接通过。

“犯罪嫌疑人在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力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但如果对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进行改进,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追责之外,更要防范未然。

兴化市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与公安交警部门面对面会商,明确提出整改建议,通过持续跟进、反复沟通,推动问题真正落地解决。

交警部门将圆形信号灯更换为指向清晰的箭头指示灯,在交叉口处设置“前方急弯提示牌”,提醒驾驶人注意路况变化;同时调整红绿灯运行时序,避免不同车道车流冲突,保障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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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检察干警再次来到现场开展回访核查。站在路口望去,箭头信号灯红绿分明,急弯标志醒目亮眼,过往车辆按照指示有序通行。据交警部门反馈,整改完成以来,该路口未再发生因误判信号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司法办案不止于追诉犯罪,更可以向前一步、向深一层,把“办完案”变成“办好民生事”。一个路口的改变,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兴化市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检护兴安”安全领域专项监督,聚焦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的安全隐患,通过提醒督促、制发检察建议、跟踪回访等方式,推动主管部门系统整改,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出行平安、生活安宁。

来源:兴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