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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26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买方及新鸿基地产(中国)订立协议,出售目标公司33.34%的股本权益。

根据公告,此次交易的初始代价为人民币1.6亿元,并可根据目标公司实际收到的企业所得税退税金额(如有)的33.34%向上调整,但调整金额不多于人民币1.28亿元。交易完成后,富力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权益。

目标公司主要业务为持有、经营及管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天汇广场(IGC商场)、广州康莱德酒店及相关地下停车位。该物业地处广州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5.95万平方米。

目标公司由富力地产透过卖方持有33.34%股权,并由另一股东持有66.66%股权。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另一股东最终由合景泰富持有50%及由新鸿基地产(中国)持有50%。

富力预计,此次出售事项将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476亿元,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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