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往往是家庭中分量最重的资产,也最容易牵动亲情、婚姻与利益的复杂纠葛。
最近,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张女士。
张女士的困扰,要从2018年说起。那年,公公老宅动迁,拿到了一笔动迁款。老人做主,给两个儿子一人买了一套房,剩下的一套,写了四个人的名字,自己和老伴,以及两个孙辈:张女士的女儿和小叔子的儿子。
产权证的“隐形坑”
当初买房时,出于对老人的孝顺,也为了让老人放心,产证上是四个人的名字:
公公、婆婆(各占1%)
孙子(张女士之女)、孙女(小叔子之子)(各占49%)
张女士坦言,当初小叔子分到的那套房子,比自己这套大了10个平方。2022年,公公过世。在处理后事时,一家人商量好:既然公婆的这套房子还没完全定局,不如把当年那10平米的面积差补回来。
“简单”的协议,靠谱吗?
张女士说,小叔子很爽快,主动提出在这套四人共有的房产中,把部分份额让出来,补足那10个平方米。为了稳妥,小叔子提议签个书面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我想问问律师,这个合法吗?”张女士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孙律师指出了第一个关键点:“你不能凭这份协议直接去办理公证,更不能凭它直接过户。”
因为产证上不仅有孙辈,还有刚过世的公公。公公的1%份额,必须先走继承程序,不能直接按现有协议分割。
律师支招:分两步走,化繁为简
孙律师分析,这套房子的产权涉及两代人、四个名字。为了日后少跑腿,必须把“涉案主体”简化。
第一步:先解决公公的遗产
第二步:解决面积差价
婆婆健在且意识清醒,可以将自己手中的2%份额,通过交易中心“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张女士的女儿。
这样一来,张女士女儿占比变为51%,孙子占比49%。
至于小叔子承诺补出的那10平米,则需要还未成年的孙子配合,这又涉及到了新的法律风险……
致命细节:千万别忽视“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处置未成年人财产,核心原则是“必须维护未成年人利益”。
如果是纯获利益(比如别人送钱给孩子),法律认可。
但如果是减少孩子的既得利益(比如把份额转给别人),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存在瑕疵,甚至可能无效。
而且,即便要签,也必须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哪怕离异,哪怕抚养权归一方,只要没去世,另一方依然是法定监护人,缺了谁的签名都不行。
房子的事,从来都不是小事
一家人协商一致的协议,落到法律层面,却是严谨的继承、赠与与产权变更。
律师建议:家庭内部协议要有,但更要抓紧时间走正规法律程序,避免因时间拖长、人员变动导致夜长梦多。
房产无小事,每一道题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真实焦虑。
如果你也有类似困惑,不妨像张女士一样,提前找律师理清思路。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帮你守住家底的那道底线。
看看新闻记者: 沈雪颖
编辑: 施亚娟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金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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