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隐瞒近四年的重大仲裁事项,将东华能源(002221.SZ)推向了风口浪尖。2022年5月,涉案金额高达13.70亿元的香港仲裁案已然启动,公司却一直秘而不宣,直至2026年4月才被迫补充披露,严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监管风暴随之而至。2026年5月26日,江苏证监局对东华能源及其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秘陈文辛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同日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信披黑洞最终引爆业绩地雷。受仲裁一次性计提预计负债、含贵金属催化剂收入跨期调整、以及PDH行业持续低迷等多重因素冲击,东华能源2025年交出上市以来首份亏损年报——归母净利润巨亏9.21亿元。而从预盈到预亏再到巨亏,公司业绩预告的两度变脸更是令市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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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仲裁隐瞒近四年

最新公告显示,2022年5月13日,东华能源在中国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约13.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2026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东华能源8.02亿元财产。2026年1月15日,东华能源持有的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价值8.02亿元的股权被冻结。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此类重大仲裁事项应在发生时及时披露。然而,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发生及后续重大进展,也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仲裁相关事项,直到2026年4月才补充披露了上述仲裁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除上市公司违规外,公司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同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任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东华能源、周一峰、邵晓、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晚间,深交所向东华能源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回溯案情,该仲裁源于十余年前的一纸购销合约。2013年,东华能源与某香港公司签订两份CIF购销长约。2016年因现货价更低,双方协商解约,东华能源支付1000万美元解约款,取得真实有效的终止文件,合约合规终止。

2021年,该香港公司清算组发起仲裁,索赔最高约2.02亿美元,东华能源认定合理损失仅8113.60万美元。2025年,仲裁裁决东华能源赔偿8570万美元及其他费用,后续公司收到更正版裁决文书。

东华能源称,今年1月,对方凭效力未定的仲裁文书申请保全,冻结公司旗下8.02亿元股权,公司已申请异议及解除保全。

公告显示,2020年,东华能源已将涉案贸易资产及纠纷剥离给新加坡马森能源,由其全权承担纠纷处置及所有费用。截至2024年底,马森能源已支出相关费用5208万元人民币。

2025年,东华能源先后向内地公安、香港执法部门报案并立案,同时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撤裁申请。

根据公司今年5月15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原定于今年5月4日的聆讯,因内地刑事案件尚在侦查,延期至今年12月22日后审理。

两度修正业绩预告后现首亏

信披违规风波发酵的同时,东华能源的经营基本面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东华能源主营业务为高纯度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有工业燃气、民用液化气、车用燃料、烯裂解原料等。

受PDH行业竞争激烈、聚丙烯等核心产品盈利承压,大额资产减值、套期保值损失等因素影响,东华能源去年出现自2008年上市以来首次亏损。财报显示,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5.26亿元,同比下降11.03%;归母净利润亏损9.21亿元,同比下降307.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33万元,同比下降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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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巨亏数字的出炉,经历了一波三折的业绩预告变脸过程。

2026年1月30日,东华能源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5000万元。公司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报告期内丙烯、聚丙烯产品均价同比下滑,尤其是第四季度聚丙烯价格加速下跌,PDH(丙烷脱氢)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受到严峻挑战。但公司同时强调,凭借全产业链运营优势和技改降本,主营业务仍实现了“稳健经营”。

短短两个多月后,剧情急转直下。2026年4月20日,东华能源发布第一次业绩修正公告,将2025年净利润预期大幅下调至亏损9000万元至1.30亿元。

针对此次业绩预告的“反转”,公告解释称,原因是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复核了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决定将其确认时点由2025年调整至2026年第一季度。东华能源强调,公司已就此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并未产生重大分歧。

市场尚未从第一次修正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仅仅四天后——4月24日,东华能源又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将亏损额进一步扩大至9.44亿元至9.84亿元。这一次的“罪魁祸首”正是前文所述的香港仲裁案。

公司表示,2025年12月,香港公司(清算组)向南京中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尽管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撤裁申请、仲裁效力有待于内地法院承认、马森能源将负责全权处理仲裁、承担费用和仲裁结果,确保东华能源除必要的配合之外不受仲裁的任何影响,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计提预计负债,但对公司现金流没有影响。

从1月底的预盈至多5000万元,到4月下旬的预亏近10亿元,再到最终年报亏损定格在9.21亿元,短短三个月内,东华能源的业绩预期完成了从“微利”到“巨亏”的惊天逆转。业绩变脸之剧烈、修正幅度之大,在A股市场实属罕见。(文|公司观察,作者|马琼,编辑|曹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