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公共安全推荐性技术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将正式实施。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疲劳驾驶。

根据认定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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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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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 监测设备(视频、ADAS、车载终端)显示多次闭眼、点头、打哈欠、视线偏离等疲劳行为;

  • 询问、讯问证实驾驶人精神恍惚、困倦、注意力难以集中仍驾驶机动车;

  • 生活轨迹显示前24小时睡眠不足6小时,存在连续熬夜、高强度劳作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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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3分。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9分。

相关规则解读

问: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驾驶人身体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易出现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反应迟钝、瞬间记忆消失等问题,严重时还会短暂睡眠,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事发时驾驶人是否处于疲劳状态,认定较为困难。为准确认定事故原因,规范事故中疲劳驾驶调查认定工作,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所以,制定这个标准是用于交通事故调查的,标准第1条就进行了明确,即“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

问:《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以及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出租车和网约车?

答:标准中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认定疲劳驾驶的这两种情形,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的规定。经向交通运输部确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及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即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和车辆等,不涉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经营活动

问:《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对于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有没有特别规定?

答:标准对于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机动车的一般规定,即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

来源:央视新闻、BRTV新闻

编辑:吴文娟